2013-10-29 16:25| 查看: 1608| 评论: 0
一、所需材料:
1、由注册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补办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
2、正面免冠去饰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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