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要求持续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杜绝态度不热情、解释没耐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京华时报》3月18日) 在医患矛盾加剧、“医闹”现象频发的当下,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意义重大—护士视病人为亲人,给予温馨贴心的服务,让“白衣天使”实至名归,无疑会拉近医患之间的距离,让医患关系更为和谐。
但是,一纸通知就能解决问题?需要追问的是:护士“没耐心”,“病灶”到底在哪里? “护士去哪了?”这是病房里病人经常问及的。病房和走廊里,护士匆匆忙忙的身影,也会定格在许多患者的印象中。37年前即1978年,当时的卫生部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与护士的配备比例不得低于1∶0.4;2008年,国务院出台的《护士条例》再次将这一标准确立下来。但这一“床护比”,即便在三级医院,也是一个难以落实的“参考标准”。 另有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为1.85人,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每千人口2名护士的标准。欧美国家每千人口护士数高达6~10名。当护士们疲惫不堪地应付不断增加的患者时,哪有时间、精力做进一步沟通交流,哪有什么心情做到态度热情、解释耐心? 医院里的“床护比”为何不达标?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很多医院“重医疗,轻护理”。多年来,不少医院一般实行科室独立经济核算制度,因为护士是服务性人员,不会像医师那样“开单”为医院直接带来效益,这样,聘护士是“赔钱不挣钱”,多雇一个护士就得多掏一份钱。为了降低成本、“减员增效”,多赚取利润,科室从自身小集体利益着眼,当然不愿意配备护士,甚至临时聘用护士取代正式编制的护士,这必然导致医院护士严重短缺。 与此同时,“同工不同酬”让不少护士沦为医院里的“二等公民”,她们对医院当然缺乏归宿感和认同感,进而在具体工作上滋生抵触情绪,消极怠工。当下,不少医院里的护士,有事业编制、合同工、临时工之分,还有进修和实习护士,统一的护士服下却分别贴着不同的身份标签,具体到薪酬发放、职称评定或提拔上,待遇更是有天壤之别。有些护士既然被看作“临时”、“打杂”的且薪酬待遇低下,当然难以内生出一种职业自豪感,并在工作中精益求精,去扮演“白衣天使”的角色。 缓解医患矛盾,创新和改善护理服务水准,关键还在于,医院要回归公益。譬如医院不能以药养医,靠卖药为生;医生不能唯利是图,收受“红包”、“回扣”,在诊疗过程中过度医疗、开大处方,宰病人“没商量”。否则,恶劣的医患矛盾多会转嫁给护士们,让她们成为医疗改革不成功的受害者。如此,即便护士的护理服务水准再高,恐怕也难以修补、弥合医患之间的裂痕。 “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护士和患者相处的时间最长,在缓解医患矛盾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可估量。但是,杜绝护士态度不热情、解释没耐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不能单独给护士“喂药”,而需多管齐下、综合“治疗”。如增加护士数量,让医院里的“床护比”达到法定标准;不搞身份歧视,实现护士的“同工同酬”;加快医疗改革进程,每一位医生应该洁身自好,不唯利是图,从而让患者不再看病难、看病贵。只有医患和谐,护士们的良好护理服务才会立竿见影,才更有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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