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采购药品器械要收回扣,医院建楼也要捞一笔,各种“潜规则”在医院内部大行其道。 2014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件123人,其中院长16人、副院长6人,个别地市甚至出现绝大部分二甲以上公立医院都有相关人员被查处的“塌方式”腐败。 据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通报称,被查处的医院院长包括阜阳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高学中、六安市人民医院院长朱德昌、蒙城县中医院院长丁怀顺等16人,多个县级医疗“龙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被查。 院长们主要通过三个环节“以权换钱”: —药品采购环节。药企为了能让医院多采购自己的药品或维持药品集中供应的优势,或在临床使用数量上压过对手,就要给予医院相关负责人及院长回扣。多家院长“欣然笑纳”,与药企或供应商形成高度“默契”。 六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朱德昌收受贿赂后,直接与药品配送企业续签了三年的集中供应协议,确保该家企业“独霸”该院的药品供应。阜阳市肿瘤医院院长刘华顶在担任副院长兼外科主任期间,有药企找上门来,要求增大一种名为氟尿嘧啶植入剂的药物临床使用量,事后按照每支60元总计支付给刘华顶回扣9万元。 一名县级公立医院临床医生告诉记者,医生都心知肚明,哪种药是院长或副院长引进来的,“有眼色”的医生都会多开这些药。 —医疗器材采购。企业在中标后,要想取得高额利润,还需医院优先、长期使用其医用耗材,常常行贿医院主要负责人,美其名曰“固定供销渠道”。如某骨科医用固定材料供应商在中标后,为了使医院优先、长期使用其供给的骨科医用固定材料,巩固绝对销售份额,先后多次送给临泉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副院长郭景理现金总计132万元、骨科副主任徐汝峰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