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流程
考试介绍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初级护师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初级护师考试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二、初级护师资格取得方式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三、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考试科目
初级护师考试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护理学专业(初级护师)考试科目与内容相应关系见下表:(对应表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参见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初级护师考试大纲一般会在考试前一年的12月份至考试当年的1月份左右公布。 2015年初级护师考试大纲已经于2014年10月份正式公布,参考如下:
报名条件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 2、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4年度护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初级护师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护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前一年12月份~考试当年1月份。 2015年护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25日。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考生可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进行申报。 1、考生登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提交报名申请。 2、注册用户名:考生登陆后,点击“个人报名入口”,在登录页面先注册用户名、设置登录密码、填写校验码,登陆到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系统不提供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功能。 每个用户名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用户名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3、填写申报信息:考生请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照就近的原则选择考区、考点,凡因弄虚作假、填报信息错误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影响后期证书的发放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4、短信通知: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填写真实的手机号,考试重要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定期免费发送。 5、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具体要求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或者小二寸照片,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 6、打印申报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妥善保管,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7、修改信息:考生可于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2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信息修改并保存,须重新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仔细核对,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右上角验证码号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以后两位数字最大的版本作为最终版本来打印申报表,用于现场确认。 8、历史考生: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上一年度使用的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实现滚动计算。 二、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底-次年初1月份,具体以考点通知为准。 2015年初级护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7日至1月28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考生持所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交费。
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考试时间
初级护师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 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为:2015年5月16、17、23、24日,其中2015年初级护师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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