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护网 首页 考试 护理考研 查看内容

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简介

2013-9-22 15:20| 查看: 1195| 评论: 0

教育部下达各招生单位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数,制定全国招生简章,并汇编《全国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也可以报考。各招生单位要制定健全的招生工作制度,完成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考试成绩由招生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生单位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录取新生。 

  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要当年入学。 

  经过培养学习阶段后,成绩和学位论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博士生,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责任编辑:知护网)

全部回复(0)

  • 联系我们
  • 邮箱:zhih512@qq.com
  • 电话:0731-85054048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 9:00 - 17:00 )
  • 微信公众平台

  •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