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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考核活动的通知 ... ...

2016-11-1 23:13| 查看: 2091| 评论: 0

卫办医政函〔2010〕1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全面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根据《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我部决定开展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考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充分发挥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开展,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高护理水平,让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惠及更多患者。
二、活动范围及原则
活动范围:全国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各级各类医院。
活动原则: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在全国卫生系统评选出50个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300个先进病房和600个先进个人。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考核活动包括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房及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的考核。
(一)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考核活动重点要求。
1.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成效显著。医院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列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问题,细化工作方案,进度明确,工作措施实、力度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成效明显,获得患者、社会及政府的认可和赞誉。
2.改革工作模式,落实护理职责。医院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理念,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对患者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落实护理职责,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水平,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全面、全程的护理服务。
3.保证人力配置,调动护士积极性。医院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配置,满足临床护理工作需要,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福利待遇,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
4.落实保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医院多部门联动,形成一切围绕临床护理工作需要的支持氛围,各项保障支持措施落实到位。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工效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激励护士立足临床、力争上游,形成推动优质护理服务深入开展的长效机制。
5.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数量达到病房总数的60%以上。
(二)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房考核活动重点要求。
1.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至少5个月以上。
2.改革分工方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病房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理念,改革护士分工方式,每个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患者,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全面负责。责任护士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
3.公示并落实服务项目。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予以公示。责任护士根据患者护理级别、病情和自理能力,按照服务项目和服务内涵全面提供相应护理服务。
4.护士配置合理。依据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1:0.4,工作量大的科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病房护士数量配置,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实施合理、弹性排班。
5.护理行为规范。护士全面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要求对患者提供全面、全程、连续的护理服务,临床护理服务规范、到位,并能体现专科特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6.医患关系和谐。病房安静、有序,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陪护率明显下降,医患关系更加融洽。
7.患者满意程度高。患者知晓自己的责任护士,对护理服务认可、满意。病房能根据患者需求采取可持续改进的措施,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
(三)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考核活动重点要求。
1.正确理解认识“示范工程”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切实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工作到位,为患者提供生活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全面、全程优质护理服务,经常与患者沟通交流,给予心理护理。
3.对待患者热情、细心、耐心,态度好,工作认真、踏实、严谨,富有爱心,经常受到患者赞扬和好评。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配合默契,赢得同行、患者和社会认可。
5.认真钻研、不断进取,爱岗敬业,工作能力突出,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有关事项
(一)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考核活动,严格按照标准推荐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病房及个人(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我部确定全国卫生系统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病房及个人后,将在2011年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二)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推荐顺序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附件3及附件4)并附相关事迹材料(可另附页,1500字左右),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部医政司。
联 系 人:卫生部医政司护理管理处 王曼莉、孟莉
联系电话:010-68792733、68792208
传 真:010-68792513
电子邮箱:yzshulichu@yahoo.com.cn
附件:1.全国卫生系统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病房及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全国卫生系统优质护理服务先进单位推荐表.doc
3.全国卫生系统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病房推荐表.doc
4.全国卫生系统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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