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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改变评职称的标准,推动高校,医院自主职称评审

2017-5-20 11:31| 查看: 844| 评论: 0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职称制度将进行改革,现有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置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完善职称制度体系,打破专业技术人才的“天花板”,横向上,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增设新兴职业领域的职称系列。纵向上,健全层级设置,现有11个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打通职业发展通道。在制度衔接上,促进职称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尹蔚民介绍,职称制度主要通过评审和认定的方式进行评价,覆盖人群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主要通过统一考试、鉴定等方式评价,对象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这是我国人才评价的两项基本制度,应妥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一方面,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另一方面,同步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评价标准聚焦品德能力和业绩

针对“唯论文”和外语、计算机与职称挂钩等突出问题,尹蔚民称,这次职称制度改革系统地将职称评价标准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实现“干什么、评什么”。

在评价方式上,将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不同类别人才采取不同的评价权重,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评价。在评价范围上,拓展职称评价人员的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打通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通道,让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另外,还要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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