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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医院自主评审职称,影响几十万医护人员!

2018-6-28 18:11| 查看: 905| 评论: 1

来 源 / 华医网综合整理

导 


浙江省三级医院实施高级职称自主评聘力度空前。

据浙江新闻消息,日前,浙江省人社厅表示,浙江省将全面下放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自主评聘改革。据悉,这一职称改革的重大举措,直接影响着浙江全省40多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新政从今年7月18日起开始实施。

职称评审逐步放开

2017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表示要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医院。


这一政策出台之后,各个省份开始行动起来,纷纷试点三级医院高级职称自主评审,但浙江省这样大规模放开的情况尚属首次。

辽宁全省医院等单位可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8月3日,辽宁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将职称评审管理权限下放,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大型企业可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定标准,自主发证。调整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统一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各市。

山西:4家医院试点职称自主评审

2017年10月,山西省4家医院试点设立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这4家医院为山西大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自主评审在省人社厅统一管理和指导下进行。


申报评审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熟悉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能提出与本专业一致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等。开展自主评审的医院,在不低于山西省卫生(中医药)高级职务评委会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院实际自行制定标准条件。

湖北:8家医疗单位试点

今年四月份,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获悉,该省职改办在省肿瘤医院等8家医疗单位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工作。这是湖北省首次在三甲医院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据了解,在医疗单位试点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职工的关注度更高,参与度更广,社会监督也更大,要求用人单位的职称政策更加透明,评审程序更加规范,监督体系更加完备,评审结果更加公正。

浙江:力度空前 

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将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自主评聘改革试点范围,省市属三级医院(包括三甲、三乙)、县(市)医共体试点医院将实行自主评聘改革。医疗机构自主评聘改革的方案和办法另行制定。


浙江省表示,从今年起,卫生高级职称评聘权限下放到三级医院(三甲、三乙)、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牵头医院等级为二甲(含)以上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单位自主评聘。同时还特别指出,“医院等级为三级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自主评聘,其它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设区市高评委负责评审。”


据推测,这一职称改革的重大举措,直接影响着浙江全省40多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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