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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查对制度与执行流程!

2018-10-9 09:35| 查看: 1162| 评论: 0

导 

医嘱的查对与执行作为护理工作的基础和重点,要求护士熟悉掌握,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 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1)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2)护士复诵一遍

(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4)实施治疗护理

(5)保留空安瓿

(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7)医生补开医嘱

(8)护士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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