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办医发〔201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深入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是“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护理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强化护理服务意识,提高护理服务水平,惠及更多患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惠及更多患者 扩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县级医院,已经开展的医院要扩大覆盖病房数量。到2015年底,全国三级医院的各个病房都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占60%病房的地市级医院的比例不低于80%,县级医院不低于40%。同时,有条件的医院要积极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非住院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医院护理服务 (一)明确门(急)诊护理服务职责,创新服务形式。医院要建立门(急)诊护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并落实护理服务职责。优先安排临床护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护士承担分诊工作,做好分诊、咨询、解释和答疑。对急、危重症患者要实行优先诊治及护送入院。对候诊、就诊患者要加强巡视,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给予及时、有效处置。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候诊、输液、换药、留观等期间的患者健康教育。 (二)规范病房患者入、出院护理流程,改善服务面貌。医院要健全并严格落实患者入、出院护理服务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责任护士应当按照要求为患者提供入、出院护理服务,不得交由进修护士和实习护生代替完成。有条件的医院,应当明确专(兼)职人员为出院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延续性护理服务,保证护理服务连续性,满足患者需求。医院患者入、出院护理工作制度及服务流程见附件。 (三)落实病房责任制整体护理,规范护理行为。责任护士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根据患者的疾病特点,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规范提供身心整体护理。要严格落实护理分级制度,重点对患者实施全面评估,根据评估情况予以必要的专业照护。按照有关要求定时巡视患者,及时观察病情变化、用药及治疗后反应,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沟通,并采取有效措施。要对患者实施个性化的健康教育,注重用药、检查、手术前后注意事项及疾病相关知识等指导,并能体现专科特色。中医类医院要广泛应用中医特色护理技术,优化中医护理方案,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增强中医护理服务能力,充分体现中医护理特色优势。 (四)强化人文关怀意识,加强护患沟通。护士要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尊重和保护患者隐私,给予患者悉心照护、关爱、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要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并及时帮助解决。持续改善护理服务态度,杜绝态度不热情、解释没耐心、服务不到位等现象。 (责任编辑:臭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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