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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为护士代言】 护理学会理事长:立法保护护士权益

2016-3-8 09:46| 查看: 803| 评论: 0

    2016年3月4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医药卫生界委员联组会在北京华北宾馆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来到这里参加讨论,与医药卫生界委员共商国是。13位委员做了精彩发言,中华护理学会理事长李秀华委员在发言中建议,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关注紧缺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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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秀华委员首先以数据为依据,指出我国老龄化趋势对护理事业发展的挑战与要求;以调研为基础,分析了目前护理学科发展的现状,并提出以下3点建议: 



尽快制定《护士法》


  中华护理学会对2008年《护士条例》实施后的效果进行了调研,结果表明:只有40%的护士认为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得到保障。为此,应通过立法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保障护士队伍的稳定;通过立法授予护士独立执业的权利,使优秀护理资源向社区及基层辐射。

建立科学的成本管理体系

  护理服务的费用低廉,一直延续几十年前的标准,严重挫伤了护士积极性。要合理调整护理收费标准,理顺医疗服务收费结构。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体现护士劳动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也是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保障患者享有专业的护理照顾,进一步推动医改进程的重要举措。

培养紧缺人才

  护理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护理人才培养应列入国家急缺人才工程建设中,重点扶持,更好地应对中国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服务需求并储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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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李秀华委员指出,广大护理工作者正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无私奉献与大爱无疆的南丁格尔精神,传递着正能量。希望全社会给护士点赞!



转自中华护理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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