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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护师、主管护师考试今日可开始报名!

2016-1-15 09:40| 查看: 637| 评论: 0

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月15日今日正式启动,考试时间为:5月14、15、21、22日。


一、初级护师报名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主管护师报名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

4.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学历(最高学历,非第一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均为2014年12月31日。


三、所需证书及相关材料

这些年,咱们的证书都哪里去了?提前找出来吧,现场确认需要它们哟(具体以各地卫生局通知为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网上报名后打印;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附:不得报考情况(顺带看一眼,无则加勉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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