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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按ISO质量管理标准制作《专业陪护人员管理规范》

2014-3-6 00:45| 查看: 984| 评论: 0

 

  

  □记者 王晓宏

  本报讯 绍兴第二医院委托第三方——医管家,将该院内“散兵游勇”的护工统一纳入管理,但护工们必须向管理方支付其工资20%的管理费,否则面临“清场”的遭遇。连日来,本报持续报道此事,引起了读者对医院护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广泛关注。日前,市民赏新夫向记者发来一份《专业陪护人员管理作业规范》文稿,这是他按照ISO质量管理体系的操作规程以及格式草拟而成的。

  赏新夫今年51岁,在机关从事税务工作。早些年,由于患有中风,他经常到市人民医院等医院进行康复训练,天天接触护工,因此对这个群体的生存现状也格外关注。

  通过长期观察,赏新夫发现护工队伍主要存在以下几大问题:无人管理,但长期工作、生活在医院,基本上靠嘴巴去推销自己,会说话的,很容易找到需要陪护的病人;老实巴交的,只能靠运气找活干。服务质量没有标准,护工也没有任何专业护理知识。陪护费收取标准不一,一般由护工和病人协商,但相差悬殊。更重要的是,护工和病人间的纠纷不少,有些护工觉得病人难伺候,有的病人怀疑护工偷懒,甚至偷吃病人的水果等。

  “如今经济条件好了,工作节奏加快,愿意掏钱请护工的人越来越多,因此护工市场越来越大,但这支队伍需要管理和规范。”赏新夫说。由于工作中要运用ISO质量管理体系知识,赏新夫就按照该系统的操作规程以及格式,经过半年多的时间,草拟了一份《专业陪护人员管理作业规范》。

  记者看到,在赏新夫的这份《规范》中,对护工管理目的、方法进行了阐述;但其重点则在护工管理方面,比如设立星级护工制度、建立护工晋升空间制度等内容,同时委托专业公司管理护工队伍;另外,就护工陪护费的问题,他认为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制定。

  “我把这份《规范》设计好后,发给了一些医护人员,希望能给他们带来一些参考。”赏新夫说,“直到去年,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相继委托第三方将其院内的护工管起来,动作显然比上海、杭州等城市要慢,要走的路还很长。但无论如何,护工群体已迈入了规范化管理之路。”

  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人士说,加强对护工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已成趋势和方向,这更有利于医院管理和病人的治疗康复,但相比其他大城市,我市医院在护工管理上起步的确有些晚,且经验不足,如今各大医院已在不断探索。而医院委托第三方对护工进行管理,向护工收取管理费也有其合理性。“但收取多少,我们没有权力去干涉。”该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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