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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医生事件层出不穷 上海立法预防与调解医患纠纷

2014-2-21 11:46| 查看: 922| 评论: 0

作者: 顾功垒



       上海将从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通过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及时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上海将从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通过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及时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

 

        述立法事项是把过去两年上海市政府针对医患关系调解的规范性文件升格为市政府规章,还明确了刚性制度,即列明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恐吓或者伤害医务人员等八类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禁止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明确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采取 “教育、带离、处罚”等处置措施。

        中国近年来医患纠纷事件时有耳闻,有些从医闹上升为令人心寒的悲剧。2011年2月,上海发生最严重医患冲突血案,新华医院10名医生遭凶徒刺伤,其中6人重伤住院;去年10月25日,浙江温岭发生一起因病患不满耳鼻喉科医生治疗效果,造成一死二伤。

        一名不愿具名的上海医生昨天向本报表示,中国医患关系的紧张状态究其根本,是医疗资源不足和分配不均的问题,是现阶段无法彻底防范的社会内部矛盾。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昨天在市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医患纠纷既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上海于2011年6月下发《关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两年多来共计受理医患纠纷6784件,调解成功5555件,调解成功率为82%,涉及协议金额2.98亿元(人民币,下同,6200万新元),调解已成为上海市化解医患纠纷的主要途径。

        下个月起施行的《办法》共五章、46条,框定了医患纠纷的定义,办法适用范围,确认了政府部门职责,调解组织、调解员、咨询专家库及专家咨询规则等,并要探索建立调解与保险理赔衔接机制。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赵勇在答复媒体询问时表示,该部门除了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医患纠纷的产生,还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赵勇根据以往案例解释,相当一部分医患纠纷不仅是因为医疗质量问题或医疗事故而起,而是患者对服务的行为、服务的态度产生了不一样的理解而引发纠纷,所以当局会加强监督管理这方面的工作。

        上海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和平强调,扰乱医疗秩序属于是违法犯罪,不属于调解的范畴;当局做调解时,会提高调解团队专业性与过程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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