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护士人力有限,为完成一些基本的生活护理,患者不得不找个靠谱的护工;另一边是护工市场混乱,质量良莠不齐,在病房中不好管理,容易引发意想不到的纠纷。”相信护理管理者和护士对这种情况并不陌生。今年12月起,福建省将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范围从福州的13家省市医院扩大至全省所有三级医院。届时,医院将综合陪护方式、陪护对象、护理员学历等因素制订具体收费标准,供患者及家属参考选择。福建经验值得各医院重视和借鉴。 2013年7月,福建启动医院护理员规范管理工作,提高护理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福建省人民医院等13家医院列入首批试点。在试点4个多月后,收到较好的效果。 据记者报道,上午10时许,本该是骨科病房最忙碌的时间,但护士站和病房走廊没有以往乱哄哄的场面,秩序井然、宽敞舒适。在病房间来回走动的除了几个护士,就是三四位穿着淡蓝色统一制服的护理员。 年过古稀的林女士几天前从闽南来到医院,准备进行腰椎手术。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林女士提出想请护工来照料。林女士说,以她以往的住院经验,一到医院最好先找好护工、谈好价格,免得动了手术以后,对方变卦乱抬价,到时自己又动不了,事情就不好办了。她没想到,这次住院请护工完全不用她操心。护士根据她的病情和手术后的护理需求为她预约安排了护理员。“以前自己请护工,一住院就开始计费了。现在可以从手术当天开始护理后计费,省了不少。”林女士说。林女士腰椎手术后的第二天,无法翻身,生活不能自理。她接受了一级护理,包括打水、打饭、洗脸、洗头、喂饭、翻身、拍背、排痰、擦澡、日夜巡视等11项服务,收费为每天130元。后面,等她恢复好了,还可以自主选择二、三级护理,收费最低每天只要50元。而在以往,林女士请一个流动护工每天要200元左右,不仅享受不到上述所有服务,有时甚至还要看护工脸色。 据福建省人民医院护理部黄惠榕介绍,骨科是该院最早进行护理员试点改革的科室,病区生活护理工作委托给了第三方服务公司,病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院内所有护理员都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统一管理、统一着装,护理服务也明码标价、统一收费。 “在实行规范管理以前,病人家属聘请护工基本都是‘一对一’的,我们一层病房每天都有20多名护工。”骨科病区护士长吴妙琳介绍,现在,基本5名经过规范培训的护理员就能完成病区白天的陪护工作;夜间也有3名护理员与护士一起通宵值班。 “骨科病人的护理要求更高,因此在他们上岗前,我们还会再次开展培训。另外,结合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和病人评价,每周对他们进行考评。不合格的护理员将被清退。”吴妙琳说,通过这些措施,流动护工存在的“护理质量没保证”“哄抬价格”“病房秩序混乱”等问题得到一一破解。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也组织专家对13家试点医院规范护工管理试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发现,各试点医院均制定了规范护理员管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护理员管理部门,明确护理员工作职责、准入条件、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培训与评价等内容。 其中,福建省立医院采取医院聘用护理员和家属自聘护理员相结合的方式,设立护理员管理站,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家属自聘护理员;省二人民医院、省老年医院则由病人家属自聘护理员,医院设立护理员管理站,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全院护理员的统一调配;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级机关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一医院、市一医院、市二医院等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统一管理医院护理员,医院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协同配合,护理工作逐渐趋于规范。(以上摘自福州日报记者杨莹报道) 各试点单位前期积极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工作,有效维护了患者、护工、医院三方的合法权益。下一步,福建省所有三级医院将按照《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做好护理员的“五统一”管理,规范护理员服务行为。同时,为加强护理员的规范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陪护质量,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将委托省护理学会牵头制定护理员培训大纲,建立护理员培训机构,组织各设区市护理学会做好医院护理员的统一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予以发放护理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今后福建省三级医院的护工岗位将统一称为护理员岗位,从业人员一律称为护理员,护理员上岗有严格的要求,即应持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护理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或中等及以上专业学(职)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同时,护理员不能替代护士,应在护士的指导和管理下,协助护士为患者提供陪护及生活护理服务。护理员不得从事重症监护患者和新生儿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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