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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民生访谈丨“互联网+护理服务”来了,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 ...

发表于:2019-4-23 10:12:22 4037 来自: 湖南长沙
FDiINbR7VVZcgc2m.jpg 从4月15日到5月1日,我们开启为期17天,由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携手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阿基米德FM联合推出的全媒体大型直播特别节目——2019上海广播民生访谈。历时17天,上海17位委办局主要领导将陆续走进直播室,一起关注民生、聚焦责任。
今天做客节目的嘉宾是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邬惊雷
e5rJRTmojNjfPmS2.jpg 现在上海公办民营医疗机构加起来5000+左右,但其中民营的医疗机构现在发展的速度也比较快,大概占了49%左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增加了职能,比如说医疗改革的任务和职业健康以及和医养结合的这部分功能。邬惊雷主任在节目中特别介绍了“健康云”平台,到目前为止已经有370多万注册用户。
六地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
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6地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目前上海市健康委员会已初拟了《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风险防控、监管方式以及价格支付政策等方面进行探索,引导“互联网+护理服务”规范开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提供主体必须是取得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
“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提供主体必须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家庭病床、巡诊、社区护理等服务方式,并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所在地辖区内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关于护士资质,要具备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方可派出本机构注册(或备案)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派出的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部分项目如:PICC维护、腹透等必需要求护士具备相应资质),能够在国家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不得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服务对象重点针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
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服务对象,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机构或居家慢病管理、康复护理、专项护理、健康教育、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
《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清单》
“互联网+护理服务”可以开展哪些项目呢?我们在调查研究群众服务需求,充分评估环境因素和执业风险的基础上,依据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易操作实施的原则,初步拟定了《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清单》。
同时,将加强“互联网+护理服务”过程管理,包括事前管理和事中事后管理。事前管理主要有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加强护士培训、进行首诊评估、签订知情同意书等,减少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中事后管理主要是规范护士服务行为、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督管理、主动向社会公开等内容。
风险防范:配备护理工作记录仪
在这过程中,尤其要加强“互联网+护理服务”风险防范,建立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机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护患双方合法权益。加强护士安全防范,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为护士配备一健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
探索建立相关价格和支付保障机制
近期,我们将考虑选择部分区先行试点“互联网+护理服务”,在“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区同时开展护士区域化注册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护理服务” 价格和相关支付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适合本市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相关政策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
编辑:黄丽娜
责任编辑:向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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