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妇产科临床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

发表于:2019-5-10 15:52:49 5048 来自: 湖南长沙


目的:分析妇产科临床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与相应对策。


方法:统计分析2011年7月-2014年7月笔者所在医院妇产科临床护理发生纠纷的原因。


结果:引发纠纷的原因主要在于服务态度差、操作不当、病情误诊、病情分析错误、病例书写与保管不力、沟通不当等原因。


结论:只有从发生纠纷的原因出发,才能更好地制定防范措施,在缓解医患关系的同时也提高了医院的满意度评价。


现如今,随着医疗专业领域的发展与进步,多数医院妇引进了先进的技术与精密的仪器,但相应的事故纠纷率却并没有下降,特别是妇产科作为纠纷和事故的高发科室其形式更加严峻。


2011年7月-2014年7月笔者所在医院妇产科临床护理共发生医疗事故纠纷17起,占全院三年间医疗事故纠纷案例的32.4%,其事故纠纷发生的原因与其他科室无明显差异,但发生次数却远远高于其他科室。




本文针对妇产科临床护理发生的17起医疗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最终可根据所得出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案例识别与分析

根据本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报告统计,排除因以下几种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


(1)虽属于妇产科患者,但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来自其他科室;


(2)患者因自身不清楚法律法规制度而发生无理的纠纷,经法院仲裁与行政调解,其结果是因患者自身责任的纠纷事件;


(3)医患双方互相理解,自行处理妥善的纠纷事件。其后对除去以上三类的妇产科临床护理共12起赔偿超过1000元的事故纠纷的等级、责任、主要原因以及过失环节进行探讨分析。


1.1 事故纠纷等级分布


三年期间发生的妇产科临床护理事故纠纷定性为二、四级的医疗事故分别为3例与6例,构成比分别为25.0%与50.0%,定性为一、三级医疗事故的例数为2例与1例,构成比分别为16.7与8.3%。


其构案例等级的分布与构成比并无明显的数列特征,整体分布比较复杂混乱。这主要与妇产科临床护理过程的复杂多变性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1.2 事故纠纷责任分布


妇产科临床护理事故纠纷主要以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为主,其构成比分别为25.0%与41.6%,反应因医院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纠纷占主要原因。


1.3 事故纠纷过失因素分布


12例妇产科临床护理事故纠纷案例中医疗技术的缺陷仍为主要过失原因,占案例总数的1/3;医源性因素引起的事故纠纷为3例,构成比为25.0%;


由用药不当、药方错误的药源性原因以及妇产科临床护理自身管理问题导致的事故纠纷各占2例,构成比为16.7%;


由妇产科特殊工作性质导致的过失只占1例,为案例总数的16.7%,。


过失原因分析

妇产科因其本身的特殊性,与女性的生殖健康以及母子的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特别是产妇、胎儿、新生儿的病情瞬息万变,若在临床护理过程中的发生医疗事故。


必然会对患者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以致患者与家属不理解,引起事故纠纷。现就针对妇产科临床护理中所识别的事故纠纷因素分析其常见的问题及原因。


2.1 医源性因素


医源性因素主要是指在妇产科临床护理过程中医护人员因其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或言语不当对患者造成的各种不安定情绪的现象。


妇产科临床护理纠纷中,有许多都是因为服务态度以及言语不当引起的,因其科室的特殊性,关系到母子人身安全,其家属在此种情况下往往处于激动易失控状态。


而医护人员在此时也处于紧张的忙碌状态,经常会因言语生硬、态度冷漠而引起家属的不满,导致纠纷的发生。


而在日常的妇产科临床护理中,还会出现个别医护人员因责任心不强,随意调班,做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而延误护理,引起纠纷。


2.2 医疗技术因素


妇产科属于病情多变、复杂、并发现象严重的高危科室,在护理过程中经常伴随着紧急情况的发生。


有些医护人员因经验不足、对仪器操作生疏以及粗心大意,导致对整个护理过程中病情的变化不了解、预见性差以及处理方案不当。


也有众多医护人员仅熟悉妇产科本身的病情,对其可能会引起的高血压、糖尿病等病况以及用药不了解,但又不及时会诊,最终引起医疗事故纠纷。


2.3 药源性因素


药方错误、用药不当或无效都会给患者造成不安全的结果。在本院中就出现1例因药方错误,导致患者用药不当,发生过敏情况,以致引起纠纷。


另外1例是患者对医护人员所开药方的价位表示不满,认为有廉价药物完全可以替代高价药物发挥其本身的作用,但医护人员并未与患者进行沟通说明,而是继续坚持用药,以致引起患者的不满,发生纠纷事件。


2.4 工作性质因素


妇产科因其所面对服务对象得特殊性,成为了一个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的特殊科室。


特别是产科需要在难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手术,也需要众多后勤方面对手术进行保障。


如此便需要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性团队可以随时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但现在医院的妇产科俨然不具备如此条件,如此使得在夜间发生难产的情况下不能及时进行手术,或后勤保障供应不足,从而引起事故纠纷。


2.5 组织管理因素


妇产科因其需要24 h应对紧急情况,其组织管理工作也是异常复杂,但经常会出现各班的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人员搭配不合理,私自调班等情况。


同时在药品、特殊物品的保管上也没有做到专人专职监管,医护人员在日常护理以及手术过程中也不能严格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进行。


在病情的观察与书写上也不尽规范,究其原因在于医院几乎没有针对医护人员进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规章制度进行培训,更多的时候会省略此环节,造成医护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彻底。


事故纠纷防范措施

3.1 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护患沟通


树立医护人员以人为本的护理理念,在以工作位中心的同时也要与患者及其家属互相详解、相互配合,提成服务质量,增加患者满意度。


在护理的过程中也要以患者为主心,及时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意愿,在进行医疗时也要将医疗用药、目的及需要配合的地方告诉患者及其家属,在同意后方能进行治疗,以避免误解。


在发生轻微纠纷时,要及时以良好的态度与患者配合处理,而不是置之不理或冷言冷语,在妇产科医疗护理过程中以充满爱心的激情进行服务,加强医患双方的理解。


3.2 培训创新学习,提升实践技术


因医疗技术发生的妇产科护理事故纠纷有4起,占妇产科临床护理事故纠纷的三分之一,明显偏高,说明妇产科的医疗技术需要进一步的提高。


医疗技术作为医院的根本,如果其技术不能提高,其他的都只是一纸空谈。


因此医院妇产科室应该加强内部的理论以及实践培训,特别是对于医护人员在产后大出血、羊水栓塞、DIC等紧急情况发生时应对能力应着重进行提升。


并经常进行考核审查,要求妇产科医护人员对三个产程做好全面的观察、记录与护理。


3.3 规范书写药方,严格药源管理


药源性方面的过失主要在于药方错误、用药不当和用药价位过高等。


针对药源性因素的防范措施主要从三方面入手,首先是病情的诊断要正确,医护人员需了解有关妇产科治疗的所有用药的效果以及其副作用,做到药物配置正确合理。


要尽量避免使用因价位过高可能会与患者发生纠纷的药物,在配置药物时尽可能事先对患者进行询问,告知其药物价位及效果,在取得患者同意后方可进行配置;


其次是在药方书写方面要客观、合理、真实、严整,提高药方书写的质量;


最后在药物管理方面需专人进行药物管理,确保药物的安全与质量。


3.4 培养专业团队,确保后勤保障


因妇产科室工作的特殊复杂性,其科室应培养最少三支专业的团队来负责三班的护理、治疗与手术,团队之中人员的配置要科学合理,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不允许私自调班。


各个班次的后勤保障也需要专人进行管理,将后勤保障的责任分配到个人,不能出现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后勤设施却不能保障。


3.5 加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随着国家以及卫生部在医院各科室法律法规制度的日益完善,患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


而诸多医护人员因并未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培训,在容易侵犯患者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不能及时的维护医院自身的正当权利。


特别是医院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管理制度,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例如本院因组织管理因素发生的纠纷案件中,是由实习医生进行技术操作,但其病史记录上级医师未及时签名,导致了无证行医的窘迫,最终导致医院因此败诉。


因此,医院应该加强法律法规制度方面的培训,并经常性的开展讲座、法律法规安全教育活动,并时常进行考核。




妇产科临床护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不仅仅是医院以及医护人员的单一过失,更多时候是患者自身的原因。


而因科学条件的限制,当前的医学水平对部分妇产科突发情况还难以控制与防范,因而在全社会范围内应正确的进行舆论向导,呼吁社会与全民从自身出发,良好的处理医患关系以及事故纠纷。


从医院角度出发,妇产科临床护理需要经常发现与改进自身的不足,但同时也应加强患者的医疗知识宣传,让全社会了解到妇产科高危的性质以及现今世界医疗技术的限制,帮助全民树立正确地医疗观,配合和理解妇产科临床护理工作及其医护人员。





收藏
送赞
分享

发表回复

  • 联系我们
  • 邮箱:zhih512@qq.com
  • 电话:0731-85054048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 9:00 - 17:00 )
  • 微信公众平台

  •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