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晚上,护士小胡在值班时遇到护理部老师查房,一位老师问道:“你们的近效期药品是如何管理的?近效期药品及过期药品处理登记本拿出来看看。”小胡顿时不知如何回答,也不知道竟然还有近效期药品及过期药品处理登记本。事后,护士长追问此事,并在晨会上就此问题进行学习。
对于年轻的护士来说,近效期药品的概念有点陌生,今天,笔者就来聊聊近效期药品。
一、什么是近效期药品?
近效期药品是指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
二、为什么会导致近效期药品
①个别科室申请的药品未及时使用或使用率较低②拆零药品管理不佳,疏于检查效期③个别药品更换包装或厂家致少量剩余药品调配不出去④未及时检查近效期药品⑤急抢救药品使用频率低,管理欠佳和个别药物更新周期长⑥病区申领的基数药品过多,导致积压⑦未严格按照“左进右出”原则拿取药品,导致“留陈发 新”
三、如何管理近效期药品?
(1)指定专人管理近效期药品,对于近效期药品实行按月登记(详细填表记录其品名、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处理,并及时登记随进药品中的近效期药品。
(2)建立近效期药品的分类管理制度,设警示标牌对于基数大的药品,>6个月使用时间的药品为一类,不作标示;>3个月≤6个月使用时间的药品为二类,在药品柜相应区域上标示为绿色;3个月使用时间的药品为三类,标示为黄色;2个月使用时间的药品为四类,标示为红色;只有1个月使用时间的药品标示为黑色。另外,将批号在前或近效期的药品先摆先用,避免造成药品过期”。对于基数少的药品,则在药盒上注明药品使用期限,具体到月份。总之,要做到一目了然。
(3)加强和药房及各临床科室间的药品调剂使用,有些近效期药品可以通过内部协调加快使用。
(4)过期药品报废的处理。对剩余数量少、已经过期、无法退回药房的药品以及过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则按过期药品报废制度进行报废处理。病区、药房要详细填写报废药品清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 产地、数量、批号、有效期等,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再报院相关部门及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集中组织销毁。麻醉、精神药品的报废处理严格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实施。
(5)严格按照基数药品数量领取药品
(6)树立并强化病区人员参与药品有效期管理的意识,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法规和药品有效期管理知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
四、如何评价病区近效期管理效度?
主要从高危药品目录、近效期药品管理标准化流程、专人管理、专册登记、专区存放、专用标识、定量管理、定期查对、有效期管理、不良事件报告等项目评价病区近效期药品管理工作。
来源: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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