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行学说应用于中医学领域,主要是以五行学说的基本规律来阐释人体局部与局部、局部与整体、体表与内脏的有机联系,以及人体与外在环境的统一,从而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是五行特性的经典性概括。
3. 事物属性五行系统归类表(那个表的内容必须全部牢记!)
4.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5.《难经》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即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如以火行为例,生我者为木,我生者为土,这样就称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
6.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7.《内经》称作“所不胜”和“所胜”的关系,即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如以火行为例,克我者为水,我克者为金,这样就称水为火之所不胜,金为火之所胜。
8. 五行制化,是一种五行相生与相克相结合的自我调节。故说:“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9. 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的一行对其所胜之行的过度制约和克制。即相克太过。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
10.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的一行对其所不胜之行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
11. 从本脏所主的色、味、脉来诊断本脏病。如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现弦象,可以诊断为肝病;面色赤,口味苦,脉象洪,可以诊断为心火亢盛。
12. 依据五行相生规律确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滋水涵木、益火补土、培土生金和金水相生等法。依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抑木扶土、培土制水、佐金平木和泻南补北等法。
13. 五脏的共同生理功能是化生和贮藏精气,并能藏神,因而称为“五神脏”。故其生理特点是“藏而不泻”,“满而不能实”。
14. 主血脉指心气推动和调控血液在脉管中运行,流注全身,发挥其营养和滋润作用。
15. 心脏的搏动,主要依赖心气的推动和调控。
16. 心有生血作用,即所谓“奉心化赤”作用。
17. 脉为血之府,营气与血液并行于脉中,故说“壅遏营气,令无所避,是谓脉”。
18. 心所藏之神,既是主宰生命活动的广义之神,又包括精神、意识、思维、情志等狭义之神。故说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所以任物者为之心”。
19. 心为阳脏、火脏。心主通明,指心脉以通畅为主,心神以清明为要。
《中医基础理论》重点总结3
1. 肺主气、司呼吸:包括主呼吸之气和主一身之气两方面。
2. 肺主一身之气,是指周身之气都与肺密切相关。即关系着宗气的生成、气机的调节、辅心行血等叁方面。
3. 肺主行水,是指肺气的宣发、肃降作用,能够推动和调节全身水液的输布和排泄。故说“肺为水之上源”。
4. 肺朝百脉,是指全身的血液,都要通过经脉而聚会于肺,通过肺的呼吸,进行体内外清浊气体交换,然后通过肺气的宣降作用,将富含清气的血液通过百脉而输布于全身。
5. 肺为华盖,位于胸腔,位置最高,覆盖于五脏六腑之上,又能宣发卫气于体表,具有保护诸脏免受外邪侵袭的作用。肺为娇脏,是指肺为清虚之脏,轻清肃静,不容纤芥,不耐邪气之侵,故为娇嫩之脏。
6. 脾主运化的功能分为两个方面:一为运化精微,一为运化水液。
7. 脾统血的机理,主要是脾气的固摄作用。
8. 宗气是人体气的一部分,它是依靠脾运化的水谷之精气与肺吸入的自然界清气相结合而生成,通过心脉而布散到全身。
9. 肝的疏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①促进血液运行和津液代谢;②促进脾胃运化和胆汁分泌排泄;③调畅情志活动;④通调排精与排卵。
10. 肝藏血的生理意义,有涵养肝气、调节血量、濡养肝及筋目、为经血之源及防止出血等五方面。
11. 肝为刚脏:指肝气主升主动,具有刚强、躁急的生理特性。
12. 肝主升发:指肝具有升腾一身阳气,调畅气机的作用。由于肝气有主升发之特性,故其病机以升泄太过为多见,多表现为肝阳上亢或肝气上逆等病理变化。故又有“肝气肝阳常有余”之说。
13. 肾阳为一身阳气之本,肾阴为一身阴气之源,故说“五脏之阳气,非此不能发”,“五脏之阴气,非此不能滋”。肾阳充盛,肾阴充足,脏腑形体官窍生理功能正常,脏腑气化才能得以正常发挥。
14. 肾主水,是指肾气具有主司和调节全身水液代谢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①肾气对参与水液代谢的脏腑的促进作用;②肾气的生尿和排尿作用。
15. 肾主纳气,是指肾气有摄纳肺所吸入的自然界清气,保持吸气的深度,防止呼吸表浅的作用。肾的纳气功能,实际上是肾气的封藏作用在呼吸运动中的具体体现。故有“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根”的说法。
16. 心与脾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血液生成方面的相互为用及血液运行方面的相互协同。
17. 肺与脾的生理联系,主要表现在气的生成和水液代谢方面。
18. 肺与肝的生理联系,主要表现在人体气机的升降调节方面。
19. 脾与肾的生理联系,主要表现在先天与后天的互促互助关系,以及水液代谢的互用方面。
20. 五体,指脉、筋、肌肉、皮肤、骨五种组织器官,也称为“形体”。具体联系是:心主脉,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肾主骨。
21. 心“其华在面”,肝“其华在爪”,脾“其华在唇四白”,肺“其华在毛”,肾“其华在发”。
22.“五志”分属于五脏。即喜为心志,怒为肝志,思为脾志,悲为肺志,恐为肾志。五志虽分属于五脏,而统领五志者为心。
23. 五脏化五液。具体联系是:心在液为汗,肺在液为涕,肝在液为泪,脾在液为涎,肾在液为唾。
来源:衡水智慧社区服务中心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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