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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丨婴幼儿功能性便秘临床指南(2014版)

发表于:2016-4-28 09:07:00 4426 来自: 甘肃
指南丨婴幼儿功能性便秘临床指南(2014版)
2016-04-28 09:07 来源于:基业长青儿科医师联盟

便秘是儿童中常见的问题,之前,医信介绍过NICE发布的《儿童特异性便秘指南》。为协助医疗保健工作者评估和治疗功能性便秘患儿,北美儿科胃肠病学、肝脏病学和营养学学会(NASPGHAN)和欧洲儿科胃肠病学、肝脏病学和营养学学会(ESPGHAN),于2014年共同制定了循证指南。该指南着重解决与婴幼儿功能性便秘诊断、治疗和预后相关的9大临床问题。

功能性便秘诊断建议

1.任何年龄组患者均可采用罗马III标准针对功能性便秘的诊断。

2.功能性便秘的诊断需依据病史和体格检查结果。

3.建议根据症状体征,及早诊断潜在的便秘。

4.若根据罗马III标准,只有一项表现符合,未能明确诊断功能性便秘,需进行辅助检查,推荐行肛门直肠检查。

5.患儿为顽固性便秘,或有相关临床表现,建议行肛门直肠检查。

6.常规腹部平片检查不能辅助诊断功能性便秘。

7.若患儿可疑粪便嵌塞但体格检查不支持,可行腹部平片检查。

8.不推荐行结肠运输试验,以辅助诊断功能性便秘。

9.结肠运输试验有助于鉴别诊断功能性便秘和非持续性大便失禁。

10.不推荐行直肠超声检查,以辅助诊断功能性便秘。

11.无相关临床表现的患儿,不建议行常规牛奶过敏的过敏原测试。

12.根据专家意见,2-4周的试验牛奶蛋白(CMP)脱敏试验可有助于诊断顽固性便秘。

13.筛查甲状腺功能减退,腹腔疾病和高钙血症的常规化学检验,不能辅助诊断功能性便秘。

14.根据专家意见,顽固性便秘儿童可行肛管直肠测压检查(ARM)。

15.直肠活检是诊断HD(先天性巨结肠症)的金标准

16.不推荐将钡灌肠作为评估便秘患儿的首选检查。

17.顽固性便秘患者,术前可行结肠测压,予以评估。

18.顽固性便秘患者,若无其他神经系统异常表现,不建议行常规脊柱MRI检查。

19.顽固性便秘患儿,不推荐进行全层结肠活检,以诊断结肠神经肌肉疾病。

20.顽固性便秘患儿,不推荐进行结肠显像研究。

功能性便秘治疗建议

1.保证正常的纤维摄入量、液体摄入量和运动量。

2.便秘患儿不推荐常规使用益生元或益生菌。

3.不推荐传统治疗方法基础上的强化行为治疗。

4.根据专家意见,对于4岁以上的便秘患儿,建议进行如厕训练,予以解释和指导。

5.不推荐其他的生物反馈治疗。

6.不建议常规使用多学科治疗或替代疗法。

7.粪便嵌塞患儿一线治疗:聚乙二醇电解质(福松,下文简称PEG)口服,1.5g/kg·d),连续服用3-6天。

8.PEG无效,粪便嵌塞患儿可行灌肠治疗,每日一次,持续3-6天。

9.PEG可作为一线维持治疗。起始剂量为一线维持治疗。起始剂量0.4g/kg·d),根据临床表现调整剂量。

10.PEG治疗的患儿,无需行灌肠治疗。

11.PEG无效,乳果糖可作为一线维持治疗。

12.专家建议,补充治疗或二线治疗可采用镁乳、矿物油和刺激性泻剂。

13.维持治疗应持续至少2个月。待便秘症状全部缓解至少一月后,方可停止治疗。

14.在进行如厕训练期间,若训练有效仅可停药一次。

15.顽固性便秘患儿,不推荐常规使用鲁比前列酮、利那洛肽和普卢卡必利。

16.顽固性便秘患儿可行顺行灌肠检查。

17.顽固性便秘患儿不建议常规使用TNS(经皮神经电刺激)。

该循证指南规范了功能性便秘患儿的评估与治疗,同时也关注其生活质量的提高。此外,6月以下的患儿以及较大的婴幼儿及儿童,均应分别采用特殊的循证方法。此指南可作为日常诊疗常规以及更多临床研究的依据。而更好地评估诊断和治疗婴幼儿功能性便秘,还需进一步研究。

附:功能性便秘罗马III诊断标准

指南丨婴幼儿功能性便秘临床指南(20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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