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护理服务"指出,具备相应资质的实体医疗机构的护士为上门护理服务的行为主体。日前,该通知在临床护理人群队伍中引起热议,他们对上门服务既感兴趣,也心存担忧,听听临床一线高年资护士们怎么说......
高菊梅 浙江省长兴县中医院,副主任护师
护士无自行处置病人的权利;
完善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使护士的权利和能力相对应;明确护士上门服务的界限及范围。
护士小王去同学家串门,发现同学精神不佳。小王初步判断可能是胃肠型感冒,正好同学家里有药,建议她服用藿香正气丸试试。第二天晚上同学来电话表示非常感谢,说现在好多了,还在继续吃药,本来打算第二天到医院去看的,现在看来不用去了,省去了半天看病时间。此类情况估计每个护士都经历过很多次。
但是你知道吗,按照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小王在"无医嘱的情况下,擅自处理病人",属于"超越权限范围"(殷磊主编《护理学基础》第三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第79页)。"护士应严格执行医生的医嘱,随意篡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被认为是违法行为"(姜安丽主编《新编护理学基础》第一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第62页)。
护士没有处方权,没有下医嘱和自行处置病人的权利。患者需要用药,需要医生开具医嘱后方能执行;患者需要吸氧,也需叫来医生开具医嘱后,护士才能给氧。
2008年5月12日实施的《护士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可见,护士只有在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时才允许先行实施抢救措施,然后再补开医嘱。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上门护理服务的工作方案。
进入家庭执业,免不了护士独立做出护理决策并实施护理措施。而在法律上,所有的治疗护理措施包括护理常规、等级护理,都需经过执业医师开具,护士才有权执行,否则就是违规。
因此,笔者认为,卫生法律法规需要与时俱进,法律条款要顺应护理服务发展实际、让业务娴熟、经验丰富、理论基础扎实的护士更有积极性,建议:
完善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使护士的权利和能力相对应,以适应新时代护理的需要,使卫生法规符合时代特征,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明确护士上门服务的界限和范围,哪些是护士能做的,哪些是护士不能做的,确保护士执业安全。
蒲晓伟,上海某三甲医院,护师,从事临床护理14年
医院首诊谁来做;合理分配上门服务酬劳,提高护士积极性;
上门服务以确保院内护理质量及安全为前提。
随着"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的官方文件正式落地,众人期待的"网约护士"终有了官方许可,这无疑是对广大护理工作人员的专业认可,同时也给普通老百姓带了福音,尤其是对慢性疾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患者。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焦雅辉副局长回应说:目前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挑战往往伴随机遇同时出现,在护理人员上门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着风险,如何管控这些风险,既为护理人员提供安全保障,又给患者带去满意的护理,这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努力。
对于通知中指出"试点医疗机构在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前,需对申请者进行首诊",且"护士不能以个人身份上门服务",笔者有如下思考:
医院首诊谁来做?
首先全院符合5年工龄以上的护士自行报名参加加入"上门服务护士工作库",然后医院组织护理部、医务处、人事处专业人员对初报名护士进行专业考核,考核通过方可有上门服务许可证。
所有入库的护士,以现在工作科室为基准,分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各专科小组,分别推荐组长、副组长,首诊由组长/副组长为主,其他小组成员为辅来做。
如何提高护士上门服务的积极性?
目前国内的护理人员签合同形式基本以一家医院为主,这确定了该护士的执业场所为签合同的医院,护理人员的薪资也是该医院提供。但是,护士上门服务劳务报酬如何分配呢?尤其是护士利用休息日服务时,是不是所赚薪资用百分比的形式跟医院分摊?如果第三方信息技术平台再收取服务费,护士会算一下进入自己口袋到底有多少,费用太低,是不是会削弱护士的积极性?
如何保证院内护理服务的质量?
目前临床上护理人员一般实行"三班制",绝大多数护士需要值夜班,上门服务是否会影响护士的休息?出于保障医院内的护理安全考虑,是不是需要医院硬性规定"进夜班或者出夜班的护士不能接单"?
蒋喻君,从事临床护理16年
安全与资源浪费的矛盾;
人力匮乏与服务需求的矛盾;
对上门服务演变为临床护士绩效考核指标的担忧。
近两年,社会上已出现数个网约护士APP,推出多项护士上门服务。互联网既现实又虚拟,目前已经出现了无资质APP失序服务的案例。
2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这次通知的发布,无疑是国家从政府层面对其进行严格管理,探索出一条规范的路子,也满足了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求。
所谓试点,是积累和总结经验,为今后大干一番铺路,而非试一试、如果不行就作罢的意思。所以,网约护士,势在必行。
可能是职业习惯与专业训练塑造出的个性,做医疗护理的人,善于思考事物的两面性。正如面对患者和家属时,我们也要把最坏的结果告诉他们,这也是工作对我们的要求。
在网约护士这件事上,也不例外。笔者注意到,对网约护士保留甚至持反对意见的,医疗行业从业者并不在少数。
从我个人的角度,我认为上门服务首先应关注如下问题:
安全与资源浪费的矛盾
以输液为例,一次输液1~2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护士如果不陪伴到底,万一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就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如果陪护至补液结束,这是对护理资源的极大浪费。
人力匮乏与服务需求的矛盾
护理人力资源匮乏长期存在,公开数据显示,尽管目前国内约有380万护士,但床护比、医护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临床上仍然存在较大的护士缺口。更别提除去刚参加工作的、转岗的、持证但不从业的护士,真枪实弹的护理人力资源,究竟还剩多少呢?这些护士,要满足门诊及住院患者服务需求,尚且超负荷工作,还要上门,更是分身乏术了。
当然,也一定会有愿意兼职的护士,出于自我价值实现,或者希望增加经济收入,或者响应医院硬性规定。
有人提出,为了满足网约的需求,采取短期培训护理人员的方式。但是效率及质量如何兼顾?野蛮生长,有可能导致局面失控,甚至亡羊补牢。因此,这一过程应慎之又慎。
对上门服务演变为临床护士绩效考核指标的担忧
最令人担心的是,网约护士如演变为医院硬性规定,日后是否会成为护士"本职工作"的一部分,成为每个人绩效考核的一个组成部分,执行者却是最没有话语权的那一方?
《战国策》中的一句话近日甚红,“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政策制订者,就像家中的长辈,子女的荣辱,就是家族的兴衰。护理事业关乎人民健康大业,值得深思、探索,更亟需在行进中关注护士的需求与呼声。
读了上面的内容,对于"互联网+护理服务",你有哪些想法呢?欢迎到留言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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