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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护理不良事件 护士真冤枉!

发表于:2017-1-24 21:36:00 4020 来自: Reserved
 
 
患者不遵医嘱造成了烫伤,仅对当班护士一罚了之,合适吗?
我们先来看某护士在论坛上的发帖:
案例
护士阿莲:
周末,我和搭班护士上班,做完输液治疗,开始跟几个患者做烤灯治疗,轮到第二个患者,这是一个爱占便宜的老年女性糖尿病患者,照射部位是腰部,调好时间开始治疗,9:15开始,9:45结束,定好闹铃。告知患者不要自行调整时间和距离,灯灭时及时告知护士,以免烫伤。其间,正值科室最忙的时间段,餐后血糖,换液、电针、下肢压力波治疗等……呼叫器铃声此起彼伏,护士穿梭忙碌。刚换完一个液体,闹铃响了,一看时间还有20分钟,问患者自己调时间了吗?她不承认,我告诉她护士自己记录的有时间,当我准备拿走仪器时,她一把攥住我的胳膊,执意不让,说是自己掏了钱的,凭啥不做完?!
这时呼叫器响了,我只好先去处理。等我回来时,她自己又给自己烤上了,而且离皮肤特别近,说是有事她自己负责,今天她不烤完,别人别想用!无奈,又过了一段时间,来到病房一看:发红的皮肤上有一直径0.5cm的小水泡!
周一早上交完班,我把事情原委告诉护士长,护士长罚我和搭班一人一百大洋,大家说,我们冤不冤?
点评
患者在烤灯治疗期间发生了烫伤事件,这是护理人员最不愿意看到的护理不良事件,虽说此事的发生,主要责任在患者自身不听劝阻,但当班护士仍难辞其咎。
纵观这起事件,患者爱占便宜,想多吃多占,发生烫伤,咎由自取,但由于这事是发生在患者住院期间,且期间护士管理不力,处理也有缺陷,多种因素最终导致护理不良事件还是发生了,护士长的处置是各罚当班护士100元,以罚代管,简单粗暴,最重要的,是当班护士上报给护士长,护士长并没有严格执行《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没有接着上报,更没有科室里的讨论、分析和整改,以警戒其他护理人员,类似的事件极易再次发生。
分析
这起护理病历事件存在这患者、护士、管理三方面的因素。
一、患者因素(略,大家在案例中都看到了)。
二、护士因素:
1、未能合理安排工作   周末值班,本来就护理人力紧张,不该在科室最繁忙的时间段(9:30-10:00),再安排烤灯治疗。
(对策:可错峰安排烤灯治疗,以严格管理。)
2、护士记的有治疗时间,因患者不肯和阻挠,不让撤灯,最后屈服。
(对策:可以把当班医生或主任喊过来,借力打力。)
3、明明看到患者自行使用烤灯(自己又给自己烤上了,而且离皮肤特别近),却没有阻止和纠正。
(对策:烤灯距离太近,极易烤伤皮肤,患者不知道,护士看到,应该立即纠正,一边调整距离,一边寻求科室其他人员的帮助,协力劝阻患者的无知行为。)
4、患者不停劝阻,擅自做理疗时,还对护士说:“有事自己负责,今天我不烤完,别人别想用!”护士听之任之。
(对策:护士可告知主管医生,协助劝阻患者的不当行为。患者执意不听,护士可在护理记录上做好记录,为后面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做好铺垫。)
三、管理因素
护士长在护理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没有实施不良事件上报管理。
2、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没有开展科室讨论分析、整改。
3、高峰时段,护理人力紧张,人力安排有缺陷。
4、管理手段简单粗暴,护士难以心服口服,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错误
管理对策:
1、严格按照护理不良事件做好上报管理。
2、科室召开护士会,就此事开展讨论、分析、寻求对策,杜绝再犯。
3、弹性排班。周末治疗高峰期,增添人力。护士调休时,要考虑到周末人力紧张,可错开休息。
4、护理治疗时间上的统筹安排。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9:30-10:00的时间段,护士是各种的忙碌,除了集中时间的输液治疗,血糖、换液、电针、下肢压力波治疗、烤灯等此起彼伏,两个护士分身乏术。护理管理上可就事论事,把护理治疗的时间做做统筹安排,合理分开,实施错峰治疗和管理,避免忙中出乱。
5、对于护士身上查出的问题,不搞“以罚代管”,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处事态度,做出令人信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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