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十八项护理核心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1、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督导、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质量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4、实行护理部、护士长二级质量管理,院质检小组每月抽查两次,护理部每月抽项查、每季全面查,并有记录。
5、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及护理部,护理部全面总结后,以护理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6、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汇报护理部,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7、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区在科主任领导下,护士长负责管理,病区工作人员协助管理。
2、保持病区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区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位置固定,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区工作。
5、保持病区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工作牌上岗。
7、患者必须着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9、病区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住院患者不得随意离开病区,如需离开病区,必须写请假条,经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同意后,方可离开病区。
10、患者被服、用具等按基数配给患者保管,收取一定的押金,出院结清手续后清点回收,如数退回押金。
三、抢救工作制度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不在时,有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特殊病人或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不得有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分工明确,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3、抢救器材和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
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记抢救药品的定位、用途、剂量、用法等,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5、医生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生命体征、建立静脉通路,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6、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7、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即刻据实补开医嘱。
8、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9、抢救结束后,做好登记和用品消毒工作。
四、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设有标记。临床护士应实施与病情相适应的护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分级护理标准按卫生部颁发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为指导制定。
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启护理等级医嘱,护士执行。
护士长及护士可根据病员病情变化及时与医师联系,提出合理建议。
(一) 特级护理
指征: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 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Ⅰ级护理
指征: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Ⅱ级护理
指征: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Ⅲ级护理
指征: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1、医护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衣帽整齐,按时交接班,严禁迟到、早退、脱岗。在岗时间必须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交接班工作要按时进行,接班者应提前5-10分钟到病区,阅读交班报告、护理记录等,在接班者未接班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每天早晨集体交接班一次,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布置当日工作或应注意的重点问题。晨会交班时间不应过长。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防止遗忘治疗。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件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详细交班。本班应完成的工作不交下一班去完成,并为下一班工作做充分准备,特别是白班护士要为夜班护士做好准备工作,如药品、特殊检查与术前准备等,以便夜班能顺利地工作。
4、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5、每班交接班时应严肃认真,必须做到三清(交接班记录要写清、口头交待要说清、病人床头要看清)。
6、交班报告(护理记录)应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
7、、交接工作未结束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交接不清者接班者负责。
8、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做到各项护理记录的检查及危重、手术、新入院、特殊治疗(输血、输液、特殊检查等)病员的床旁交接班,认真做好四看(四看:①看医嘱;②看病情报告;③看体温本;④看各项护理记录。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巡视,进行床旁交接。
9、健全物品交接登记制度。建立被服及贵重仪器设备交接登记本。对规定交接的剧毒、贵重药品及贵重仪器等物品应当面交清,并签名。
六、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时间、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对当日医嘱每天下午由办公护士和责任护士进行查对,各种治疗卡片与医嘱查对,并将查对结果记录在查对登记本上及签名。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后及时通知医生补开医嘱。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备药、操作前查;备药、操作中查;备药、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批号、时间和用法。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必须重新核实后,方可执行。口服药必须按时按次发放。
4、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因各种原因在本班未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做好记录。下一班护士执行该医嘱时,必须重新核对医嘱后,方可执行,并将执行时间、患者病情等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医嘱或治疗卡、输血量、血型、住院号,无误后,双方签字后,方可输入。
4、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科别、患者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及血型、术前用药、药物过敏实验结果等。
3、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娥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并做好手术护理记录。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标本送检时,应对标本容器上的标签与病检单上所填写各项进行核查,无误后方可送检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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