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配药吗?这次真的被罚了!

发表于:2020-1-14 16:13:16 4843 来自: 中国





近日,衢州市衢江区卫生监督所在对辖区内的某诊所进行双随机抽查时发现,该诊所治疗室内的桌上发现一方形托盘,托盘内放置有7支注射器,其中6只注射器的针头刺入已使用的安瓿瓶内,一次性注射器不更换给不同病人配药,该诊所涉嫌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微信图片_20200114161429.png



双随机检查

1、现场拍摄照片2张,证明该诊所涉嫌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2、卫生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输液和配药的护士,制作了询问笔录,该护士叙述了诊所在配药时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给多名病人配药的情况事实,并对询问笔录签字认可。



立案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规定,衢江区卫生监督所对诊所立案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处置


该行为同时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且同时适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四十六条第二款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择其最善”基本原则,视为一个行为,按一个违法行为处罚。参照《某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5000元以下罚款。该乡卫生院未因医疗废物收集的问题受过行政部门的处罚,给予该乡卫生院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体现了处罚时裁量的合理公正性。

潜在卫生安全隐患
1、密封的注射器一旦打开就有污染的可能,若多次使用无法保证无菌,有可能造成局部感染,会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2、前一次注射残留药液会有变质风险,可能会危害患者身体健康。
3、重复使用还存在几种药混用注射器的危险,如克林霉素不宜和红霉素,氯霉素合用,呈药理性拮抗,不能合用。




我们手握着病人的安全,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加药、打针是我们的日常工作,也是病人常见的治疗手段,特别是在外科,很多手术的病人,前一天的针水可能到第二天还没输完。病人的输液多、治疗多导致护士的工作量大,加之护士的人手也不够,但这也绝不是我们拒绝规范操作的理由,古语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如果明知道注射器复用有这么多的风险,为了省点时间、省点开支,而漠视法规,一旦出事,我们后悔也来不及了。

来源:衢江区卫生监督所

收藏
送赞
分享

发表回复

醉眸

TA还没有介绍自己~

话题
  • 联系我们
  • 邮箱:zhih512@qq.com
  • 电话:0731-85054048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 9:00 - 17:00 )
  • 微信公众平台

  • 扫描访问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