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护理人员用行动赢得全社会尊重。疫情过去,她们应当得到的最好嘉奖是什么?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护理学会名誉理事长李秀华给出的答案是:《护士法》立法尽快提上日程。
关于《护士法》立法,李秀华已经连续提了数年,成为她心头很深的牵挂。
“今年是非常特殊的一个年份。抗击新冠疫情期间,4.26万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中,护士有2.86万,占总驰援医务人员总数的近70%。在这些护理人员中,80后、90后占据近90%。”李秀华说,在此过程中,护理人员用精益的科学态度,精湛的护理技术,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及超强的使命责任感,赢得了全社会的赞誉。
尤其是,在护士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护理工作者发来了慰问信,号召全社会都要理解和支持护士。这让护理界深受鼓舞,也让李秀华更加坚信护理事业发展的美好前景。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护理学会名誉理事长 李秀华
“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程,为搭建护理立法的顶层设计奠定了基础。立法工作应当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李秀华说,如今护士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已经从医疗机构延伸到了社区、家庭,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网约护理模式也在快速发展。特别是,护士多点执业、开业护士都会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这一系列的变化可以说是护理的‘新业态’”,李秀华表示,在此情况下,用法律托起生命的尊严,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李秀华向健康界回忆,从2008年开始,她就开始提出保障护理人员合理配置,尊重护理人员劳动价值等建议,“当时一二叁级的护理费是非常低的,只有5块、7块、9块,护理人员的夜班费也只有几块钱。”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护理费、夜班费都有了很大幅度的调整。
“然而目前,护士薪酬待遇、护龄津贴补助等方面仍需大幅度进行调整和完善。”李秀华说,因此急需立法也是为了完善护理人员的激励机制,提高护士薪酬待遇,进一步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而护士条例是一个行政法规,在护士权益保障方面的强制性和约束性方面还是比较弱的。
事实上,从疫情之初,李秀华就开始密切关注护理人员的权益,并提出紧急情况下的提案。
看到护理人员在隔离病房连续工作十来个小时的报道时,她心里非常着急。“因为根据十几年前SARS期间,我在病区工作的经历,长时间高强度工作是非常危险的。”李秀华说,于是她连续写了叁个建议,呼吁保障一线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合理安排他们休息调整,适时给予心理辅导。在医卫界的共同努力下,这一状况很快得到了重视和扭转。
李秀华还发现,这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彰显了专科护士的能力。今后应当完善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护理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紧密衔接的供需平衡机制,设立专项经费、开启培养护士紧缺人才工程(重症监护、感染管理、公共卫生、中医护理、老年护理、社区护理、康复护理、儿科、助产等)。
“特别是公共卫生护士,在国外非常受欢迎,在基层医疗卫生保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李秀华表示,如何加强我国公共卫生护士培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至关重要。
她建议,在我国护理教育体系上,应当鼓励高校增设公共卫生护理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在公共卫生研究生招生中,也应增加公共卫生护理方向。与此同时,应当设置公共卫生护士岗位、提高岗位吸引力,在职称晋升、待遇等相应政策方面,保持渠道畅通。培养适应社会多样化需求,以需求为导向的公共卫生应用型人才。
“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连续呼吁和发声,为加速出台护士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相信离我们期望的目标已经不远了。”李秀华说,真诚希望将护士条例提升到立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护士法》。也衷心地希望,疫情过后全社会不要忘记护士,护士是呵护人们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重要力量。
来源: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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