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青霉素,苄星青霉素具有长效的特点,在临床上常用于为风湿病患者预防链球菌感染,以及需要青霉素长期维持治疗的感染,如淋病、梅毒等。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长效青霉素,而且每次给药时间的间隔较长,再次给药需要皮试吗?临床上常说的“长效青霉素”是指苄星青霉素,在化学本质上和“青霉素”[常说的青霉素一般指青霉素G(钠盐或钾盐)]是有差别的,苄星青霉素为青霉素的二苄基乙二胺盐。注:参考自注射用青霉素钾药品说明书、苄星青霉素药品说明书
图1 青霉素类药物的化学结构式
苄星青霉素为青霉素的“前药”,肌肉注射后,可缓慢释放出抗菌活性成分青霉素。因此称为“长效青霉素”。
表1 青霉素类药物的半衰期 注:青霉素参考注射用青霉素钠肌内注射数据,苄星青霉素参考注射用苄星青霉素肌内注射数据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药品说明书记载苄星青霉素单次注射120万IU,4周后仍可在血中检出0.003 IU/ml的浓度。有文献指出苄星青霉素有效血药浓度可维持1个月,甚至更长。足见苄星青霉素半衰期显著长于青霉素,称之为“长效西林”“长效青霉素”当之无愧。做皮试还是不做皮试,我们先看看哪些情况需多次给长效青霉素。注:参考自苄星青霉素FDA版药品说明书;其他适应证,如A群链球菌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品他病、雅司病等推荐单次给药,因此表中未列出 如同青霉素一样,苄星青霉素同样有引起过敏性休克的可能性,因此使用前也需要皮试。而关于再次用药的皮试问题,目前尚无定论。不过争论各方的一些观点或可为我们提供一些启发[1]:支持方:苄星青霉素与普通青霉素一样,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因此每次使用前均要做皮试。反对方:普通青霉素半衰期短,故3天后就须做皮肤试验。而苄星青霉素就不同,成人肌肉注射240万IU后,14天的血药浓度为0.12 mg/L,远高于皮试用量20~50 IU[2],因此再次注射没必要皮试。支持方:换批号或者使用不同产家生产的苄星青霉素前必须做,若是同一批号则1周内可以不做皮试。反对方:药物过敏反应通常并非发生在第一次用药时,一般是多次用药后。原因在于药物过敏反应有一个致敏过程,过敏原的获得,是由于过敏发生前的多次接触刺激。因此为了避免过敏的发生,即使是同一批号,再次使用也要皮试。支持方:不同青霉素之间存在交叉过敏性,因此可以使用青霉素皮试以指示苄星青霉素的过敏反应。反对方:苄星青霉素皮试应该使用原液,由于品种不同、厂家不同、工艺不同,甚至储存条件都有差异,因此不能用青霉素皮试替代。事实上,针对青霉素类皮试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指出,青霉素类药物,无论是何种给药途径,应用之前均应皮试,停药72 h或更久,应再次皮试[3]。2017年《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4]也援引了这一结论。苄星青霉素作为青霉素类的一种,尽管说明书未明确指出应在停药后72 h再次皮试,但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的法律地位,最终以此作为技术、法律基准。青霉素类药物皮试主要是预测其速发型过敏反应,该类反应可以引起生命威胁的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和支气管哮喘等,多在1 h内出现;因此,“仅在多次用药后才会发生过敏反应”的观点也不完全正确。至于苄星青霉素是用青霉素皮试还是原液皮试,《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指出:仅以青霉素G进行皮试,由于其含有降解产物,仍可预测90%~95%次要抗原决定簇所致的速发型过敏反应。绝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青霉素G皮试。青霉素类皮试并不是保证患者不会过敏的唯一措施,且存在假阳性的可能;过敏史的收集、做好过敏性休克抢救的准备同样重要。[1] 林金华,周艳芳,姜宠华,等.关于苄星青霉素再次使用前皮试的探讨[J].海峡药学,2013,25(2):230-231.[2] 李晓松.护理学基础[M].第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258.[3]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4] 国家卫生计生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J].中华医学杂志,2017,97(40):3143-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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