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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的通知 ... ...

2016-9-1 18:56| 查看: 4229| 评论: 0

国卫办医函〔2014〕5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巩固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临床、贴近患者、贴近社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7年为期3年的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全国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二级以上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院。

  二、重点内容

  (一)医院高度重视和支持护理工作。

  1.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实施目标管理。

  2.定期研究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有所突破和创新。

  3.根据《护士条例》和“十二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注重护士队伍建设,扩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数量,满足医院护理岗位和临床服务需求。

  4.实施“人文关怀”,维护护士合法权益,改善护士工作条件,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创造护士良好执业环境。

  5.从人、财、物等方面加大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形成全院工作服务于临床的格局,提高护理工作效率。

  6.医院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护士编制。护士同工同酬,离职率低。

  (二)实施科学护理管理。

  7.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扁平化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并落实护理管理职责。

  8.根据责任制整体护理要求,健全更新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9.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合理配置并弹性调配护士人力,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禁止非护理岗位占护士编制。

  10.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护理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11.制定并落实医院护士的培训计划,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加强新入职护士、在职护士、护理管理人员和专科护理人员岗位培训,培训内容符合责任制整体护理和护理岗位实际需求,切实提高护理管理和服务水平。

  12.医院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护士的分层级管理,合理设置临床护士职业生涯发展路径。

  13.建立护士科学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根据护理岗位职责、风险要素、工作数量和质量、患者满意度等,对护士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奖励评优、职称晋升等结合起来,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护士积极性。 (责任编辑:xia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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