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解读 2016-05-03 22:00 来源于:中国医学前沿杂志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和肝病学分会于2005年组织国内专家制定了《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第1版),并于2010年第1次修订。自2010年以来,国内外有关慢性乙型肝炎的基础和临床研究取得很大进展,因此,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和肝病学分会再次组织专家对《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进行修订,并于2015年发布(以下简称2015版指南)。本文就2015年版指南更新要点进行介绍和解读。 1 流行病学 目前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仍是世界性的公共健康问题,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球约20亿人曾感染HBV,其中2.4亿人为慢性HBV感染者,每年约65万人死于HBV感染所致的肝功能衰竭、肝硬化和原发性肝细胞癌(HCC)。全球肝硬化和HCC患者中,由HBV感染引起的比例分别为30%和45%;我国肝硬化和HCC患者中,由HBV感染引起的比例分别为60%和80%。2006年全国乙型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我国1~59岁一般人群HBsAg携带率为7.18%。2014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对全国1~29岁人群乙型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1~4岁、5~14岁和15~29岁人群HBsAg检出率分别为0.32%、0.94%和4.38%。这是乙型肝炎疫苗接种计划取得的巨大成果。 2 乙型肝炎疫苗预防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预防HBV感染最有效的方法。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种对象主要为新生儿,其次为婴幼儿,15岁以下未免疫人群和高危人群(如医务人员、经常接触血液者、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接受器官移植者、经常接受输血或血液制品者、免疫功能低下者、HBsAg阳性者的家庭成员、男男同性性行为者、有多个性伴侣者和静脉内注射毒品者等)。 由HBsAg阳性母亲分娩的新生儿,应于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最好于出生后12小时)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剂量应≥100 IU,同时于不同部位接种10 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于1个月和6个月时分别接种第2针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可显著提高母婴传播阻断的成功率。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有抗体应答者的保护效果一般至少可持续12年,因此,一般人群不需要进行抗-HBs监测或加强免疫。但对高危人群可进行抗-HBs监测,如抗-HBs<10 mIU/ml,可给予加强免疫。 3 意外暴露后预防 当有破损的皮肤或黏膜意外暴露于HBV感染者的血液和体液后,可按照下述方法处理: (1)血清学检测:应立即检测HBV DNA、HB?sAg、抗-HBs、HBeAg、抗-HBe、抗-HBc和肝功能,酌情于3个月和6个月内复查。 (2)主动和被动免疫:如已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且已知抗-HBs阳性者,可不进行特殊处理。如未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或虽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但抗-HBs<10 mIU/ml或抗-HBs水平不详者,应立即注射HBIG 200~400 IU,并同时于不同部位接种1针乙型肝炎疫苗(20 μg),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针和第3针乙型肝炎疫苗(各20 μg)。 4 慢性HBV感染自然史 HBV感染的自然史取决于病毒、宿主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HBV感染时期是影响慢性化的最主要因素。在围生期和婴幼儿期HBV感染者中,分别有90%和25%~30%将发展为慢性感染,而5岁后HBV感染者仅有5%~10%发展为慢性感染。我国HBV感染者多为围生期或婴幼儿期感染。 婴幼儿期HBV感染的自然史一般可人为划分为四期,即免疫耐受期、免疫清除期、非活动或低(非)复制期和再活动期,相对应的临床诊断分别为慢性HBV携带者、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非活动性HBsAg携带状态以及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 免疫耐受期(慢性HBV携带者):血清HBsAg和HBeAg阳性,HBV DNA水平高(敏感检测方法检测常>2×108 IU/m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水平持续正常,肝组织无明显异常或轻度炎性坏死,无或仅有缓慢肝纤维化进展。 免疫清除期(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血清HBV DNA水平>2000 IU/ml,ALT水平持续或反复升高,肝组织中度或严重炎性坏死,肝纤维化可快速进展,部分可发展为肝硬化和肝功能衰竭。 低(非)复制期(非活动性HBsAg携带状态):血清HBeAg阴性、抗-HBe阳性,HBV DNA水平低(常<200 IU/ml)或检测不到,ALT水平持续正常,肝组织无炎症或仅有轻度炎症。 再活动期(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HB?eAg阴性,抗-HBe阳性,HBV DNA水平常>2000 IU/ml),ALT水平持续或反复异常也可再次出现HBeAg阳转。 并非所有HBV感染者均经历上述四期。青少年和成年时期感染HBV,多无免疫耐受期而直接进入免疫清除期。 5 诊断部分 2015年版指南首次将无创性肝纤维化诊断列入推荐。无创性肝纤维化诊断是当前研究热点,通过血清学和影像学技术对肝纤维化进行评估,部分取代肝活检,用于指导临床实践,包括治疗适应证选择、疗效评价和转归监测等。2015年版指南推荐的无创性肝纤维化诊断方法包括: (1)APRI评分: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血小板比率指数(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to-platelet ratio index,APRI)可用于肝硬化的评估。成人APRI评分>2分,预示患者已经发生肝硬化。APRI评分=(AST/ULN)×100/血小板(109/L)。 (2)FIB-4指数:基于ALT、AST、血小板和患者年龄的FIB-4指数可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肝纤维化的诊断和分期。FIB-4=(年龄×AST)/(血小板×ALT的平方根)。 (3)瞬时弹性成像(transient elastography,TE):TE作为一种较成熟的无创检查,其优势为操作简便、可重复性好,能够比较准确地识别轻度肝纤维化和进展性肝纤维化或早期肝硬化,但其测定值受肝脏炎性坏死、胆汁淤积以及脂肪变等因素干扰,也受肥胖、肋间隙大小以及操作者的经验等因素影响,因此,TE结果判读需结合患者ALT水平等指标,将TE与其他血清学指标联合使用可以提高诊断效能。 6 关于治疗目标 治疗目标仍然是通过最大限度地长期抑制HBV复制,减轻肝细胞炎性坏死及肝纤维化,延缓和减少肝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HCC及其他并发症发生,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和延长生存期。 此外,2015年版指南首次提出了“对于部分适合的患者应尽可能追求慢性乙型肝炎的临床治愈,即停止治疗后持续的病毒学应答、HBsAg消失、并伴ALT复常和肝组织病变改善”。尽管目前达到临床治愈的患者比例很小,但考虑今后新的治疗药物的研发以及新的联合治疗策略的开展,有望使更多患者达到临床治愈。 7 关于抗病毒治疗的适应证 抗病毒治疗的适应证主要根据血清HBV DNA和ALT水平以及肝脏疾病严重程度决定。2015年版指南提出了“HBeAg阳性患者,出现ALT水平升高,可以考虑观察3~6个月,如未发生自发性HBeAg血清学转换,且ALT水平持续升高,再考虑开始抗病毒治疗”,对这一建议尚存在不同意见。笔者认为,对依从性欠佳、既往有肝炎发作史、家族中有肝硬化或HCC患者以及肝脏基础差等患者,不需进行观察,排除其他导致ALT水平升高的原因后,可以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 对持续HBV DNA阳性、未达到上述治疗标准、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疾病进展风险较大,可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 (1)存在明显的肝脏炎症(2级以上)或纤维化,特别是肝纤维化2级以上(A1)。 (2)ALT水平持续处于(1~2)×ULN,特别是年龄>30岁者,建议行肝活检或无创性检查,若存在明显肝脏炎症和纤维化则给予抗病毒治疗(B2)。 (3)ALT水平持续正常(每3个月检查1次),年龄>30岁,伴肝硬化或HCC家族史,建议行肝穿刺活检或无创性检查,若存在明显肝脏炎症和纤维化则给予抗病毒治疗(B2)。 (4)存在肝硬化的客观依据时,无论ALT和HBeAg情况如何,均建议给予积极抗病毒治疗(A1)。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开始治疗前应排除合并其他病原体感染或药物、酒精、免疫等因素所致的ALT水平升高,尚需注意应用降酶药物后ALT水平暂时性正常。 无论代偿性还是失代偿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只要HBV DNA可以检测到,均建议应用核苷(酸)类似物(NAs)抗病毒治疗。 8 关于治疗药物的选择 2015年版指南明确建议优先选择恩替卡韦、替诺福韦和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FN)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如应用其他抗病毒药物治疗,24周后HBV DNA>300拷贝/ml,建议改用替诺福韦酯或加用阿德福韦酯治疗。 无论代偿性还是失代偿性肝硬化患者,均建议应用强效低耐药药物治疗。 9 关于疗程 基于PegIFN的治疗,建议疗程为48周,但指南中增加了停药指征。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接受PegIFN-α治疗,24周后如HBsAg定量仍>20 000 IU/ml,建议停止PegIFN-α治疗,改用NAs治疗。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12周后,HBsAg未下降且HBV DNA较基线下降<2log10 IU/ml,应考虑停止PegIFN-α治疗,改用NAs治疗。 基于NAs的疗程,2015年版指南有较大变化。 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NAs总疗程建议至少4年,在达到HBV DNA低于检测下限、ALT复常、HBeAg血清学转换后,再巩固治疗至少3年(每隔6个月复查1次)仍保持不变者,可考虑停药。同时强调“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隐含需要更长的治疗时间。 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抗病毒治疗停药后肝炎复发率高,因此疗程宜长。如HBsAg消失且HBV DNA检测不到,再巩固治疗1.5年(至少复查3次,每次间隔6个月)仍保持不变时,可考虑停药。 代偿性和失代偿性乙型肝炎肝硬化:对于病情已经进展至肝硬化的患者,需长期抗病毒治疗。 10 NAs治疗和监测 研究显示,应用恩替卡韦治疗严重肝病患者可发生乳酸酸中毒,应引起关注。在阿德福韦酯和替诺福韦酯治疗过程中,患者可出现血肌酐水平升高,长期用药患者应警惕肾功能不全和低磷性骨病的发生。替比夫定的总体不良事件发生率和拉米夫定相似,但治疗52周和104周时发生3~4级肌酸激酶(CK)水平升高例数多于拉米夫定,甚至有发生肌炎、横纹肌溶解和乳酸酸中毒等的个案报道,应引起关注。NAS与干扰素-α(IFN-α)联用时可致末梢神经病,应列为禁忌。 11 NAs耐药的预防和处理 (1)严格评估患者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疗:对于肝脏炎性病变轻微、难以取得持续应答的患者(如ALT水平正常、HBeAg阳性的免疫耐受期),尤其是年龄<30岁时,不宜开始抗病毒治疗。 (2)NAs的选择:初始治疗时优先推荐恩替卡韦或替诺福韦酯。 (3)治疗中定期检测HBV DNA以及时发现原发性无应答或病毒学突破。一旦发生病毒学突破,需进行基因型耐药检测,并尽早给予挽救治疗(表1)。 12 患者的随访管理 慢性HBV携带者和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目前不推荐抗病毒治疗,但需密切监测和随访,及时发现病情活动,及时治疗。对于HBV携带者应每3~6个月进行血常规、生物化学、病毒学、甲胎蛋白(AFP)、B超和无创肝纤维化等检查,必要时行肝活检,若符合抗病毒治疗指征,应及时启动治疗。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有发展为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的可能,且长期随访仍有发生HCC的风险,因此建议每6个月进行血常规、生物化学、病毒学、AFP、B超和无创肝纤维化等检查。若符合抗病毒治疗指征,也应及时启动治疗。慢性HBV感染者管理流程见图1。 13 小结 2015年版指南在抗病毒治疗适应证选择方面有所放宽,更积极建议抗病毒治疗;建议优先选择强效低耐药的NAs和PegIFN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性肝硬化抗病毒治疗适应证进一步放宽;基于PegIFN的治疗提出了停药指征。 作者:王贵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来源:中国医学前沿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