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专科护理师训练之护理人员依规定在进入执业前都必须接受中央主管机关所办理的甄审,以取得专科护理师证书。台湾专科护理师的甄审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内(外)科进阶照护、专科护理通论,每科目均以60分及格(2016年修订为通论至少50分以上,平均分数须达60分以上),通过者始能参与第二阶段的考试。在考试分科的规定上,内科系中含小儿科,外科系则包含妇产科,考试内容会依应试者所选择的科别而有比重上的差异。
第二阶段-口试及实地考试(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OSCE),OSCE是以三位考官,包含医师、护理专家、专科护理师各一位进行评核,平均分数60分以上为及格,未通过者笔试成绩可保留2年,口试与实地考试通过始能领有专科护理师证照。
专科护理师甄审采OSCE作为实地评核的方法,是为了测试应试者评估病人、区辩诊断、临床推理决策、拟定照护计划与沟通等专科护理师应具备之核心能力。甄审是在考核专科护理师的核心能力包括:病史询问能力、沟通能力、身体检查能力、逻辑思考能力、健康问题之鉴别诊断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技术操作熟练能力、关怀能力与伦理规范。针对口试是否能客观的反应专科护理师应具备之能力所做的调查结果如下。ㄧ般而言,口试委员与应试者对测验的满意度达八成以上,口试委员的满意度普遍高于受试者
在台湾取得证书的专科护理师,其证书有效期限为六年,期满每次展延期限为六年。实际从事专科护理师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持续教育以维持证照的有效性。继续教育与证书展延的相关规定则依主管机关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