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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生活中的点滴注意饮食安全

发表于:2020-8-8 21:45:58 5404 来自: 辽宁大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我国《食品卫生法》明确指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对婴幼儿食品,国家还制定了相应的营养、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
食物从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烹调直至食用等每个环节,都可能受到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污染,以致降低食品营养价值和卫生质量,给人们健康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包括生物病原体、有毒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等。

这些有害物质通过各种环节进入食物的过程,统称为食品污染。一次大量摄入受污染的食品,可引起人体急性中毒,如细菌性食物中毒、农药食物中毒和真菌毒素中毒等。

长期(一般指半年到1年以上)少量摄入受污染物的食品,可引起慢性中毒。

例如,摄入残留有机汞农药的粮食数月后,会出现周身乏力等症状;长期摄入微量黄曲霉毒素污染的粮食,能引起肝细胞变性、坏死、脂肪浸润和胆管上皮细胞增生,甚至发生癌变。慢性中毒还可表现为生长迟缓、不孕、流产、死胎,有的还可通过母体使胎儿发生畸形。


购买食品要注重安全与卫生

01、不买露天销售食品
由于汽车行驶、人员流动、刮风将周围环境中的尘土、杂物等扬起,一些致病微生物会随之黏附在露天的食品上,极易使人染上各种传染性疾病。

同时,由于各类食品成分都很复杂,经过日晒、光化、发热分解,即使在保质期内,也容易发生变质。

有包装的糕点,经日晒后,产生水分,而水分却难以蒸发,容易产生霉变;含油食品,经日晒后会发生“酸败”;酒和饮料日晒后会发生脱色、沉淀,出现絮状物。有的食品由于细菌大量繁殖,人食用后导致食物中毒。

02、不买包装标识内容不全的食品
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食品包装上应清楚地印上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食用方法或使用方法等内容。标识内容不全、不清楚的,消费者不要购买。

03、不买变质、过期食品
当食品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混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生虫、结块、异物、发黏、腐败变质等现象时,都是变质的表现。各类食品超过保质期,会失去原有食物的风味,有的甚至会变质。食用过期食品,极易造成腹泻、呕吐等胃肠症状,严重者可引起食物中毒。


04、不买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的食品
少数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对食品掺假、替代、混充、假冒等手段,使得食品质量降低。食用这类食品会严重危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食用食品要注意安全
世界卫生组织对食品的安全提出了十条建议:
(1)食品一旦煮好就应及时食用。食用在常温下存放4~5小时的已煮过的食物,对人体最危险。
(2)生的食物必须彻底煮熟才能食用,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等。
(3)一些诸如动物奶类等食品,应选择已加工消毒过的,而不是生的来食用。
(4)煮好的食物,如需存放4小时以上,应在高温(接近或高于摄氏60度)或低温(接近或低于摄氏10度)的条件下保存。
(5)存放过的熟食必须重新加热到摄氏70度以上才能食用。
(6)防止生熟食品混放和互相接触。
(7)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等应用干净抹布揩干擦净,每块抹布的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天,下次使用前应将抹布在沸水中蒸煮消毒。
(8)处理食品前后应洗手。
(9)防止昆虫、鼠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0)饮用水应保持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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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健康必读》
作者: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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