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大部分家庭处于“421”的结构下,两名成年人要照顾四位老人一名孩子。如果有一位老人出现失能半失能,将给整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生活压力。
“随着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健康的老年人养老基本没有问题,应该重点关注的是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多位政协委员持续聚焦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群体的照护问题,建议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推出适度普惠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帮助更多老人和家庭减轻压力。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长期护理保险即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农工党中央在《关于建立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提案中认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孙洁认为,在我国人均养老金仅2270元的条件下,失能老人及其家庭难以支付长期护理服务所需的高额费用,而长期护理保险通过统一筹集资金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对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护理费用补偿,化解失能失智老人及其家庭的养老风险,有利于实现家庭养老社会化、专业化,是政府为我国不断增长的长寿群体和体弱老人提供长期护理支持的社会保障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近几年一直关注着长期护理保险。他介绍,调研评估结果显示,中国老年人的失能率高达18.3%,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性安排,有利于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和有尊严的生活质量,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亟需建立统一的护理标准体系
孙洁认为商业长期护理险的发展,依赖于长期经验数据的积累、模型验证和产品的迭代,建议政府牵头,组织保险行业协同建立长期护理数据库及共享机制。同时,需要建立统一的护理标准体系。
我国养老护理机构为公办与民营双轨运行,失能评估标准、护理等级划分、收费标准在不同区域,或在同一地区不同机构之间差异较大。建议政府推动民政部、卫健委、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建立统一的长期护理等级标准,以支持保险机构的长期护理产品开发。对单位和个人不超过规定标准的补充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上做税前扣除。
养老照护专业人员缺口大,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表示,全国养老院普遍存在养老护理力量紧缺的问题。现在全国有200多万名老人入住在约4万个养老院,但是工作人员只有37万人,其中真正的护理员只有20多万人。专业人员缺口大,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指出,可以借鉴专业人员职业体系制度,设立我国医养照护职业,并采取分层次培养、分层次使用政策,明确长期护理服务人员资质要求,让从事养老照护职业的人员获得职业上升通道、应有的薪酬待遇和社会尊重。
在这一过程中,还要发挥科技的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建议引导护理服务机构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完善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鼓励通过科技手段辅助提升老年人自理能力,以线上智能评估、智能规划等科技手段,提高制度运行的效率。
委员们建议,同时,构建政府、个人、用人单位为主的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商业保险进入护理保险领域,逐步建立形成全国统一、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会基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养老服务方面适度普惠的作用。同时,大力培养相关专业人员,为制度执行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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