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财政补助资金。
县域医共体实行医疗收入统一管理、成员单位单独核算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县域医共体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工作经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非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以购买服务形式支出。
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将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县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和健康中国建设。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也会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