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 1、压疮风险的评估:对瘫痪、意识不清、大小便失禁、水肿、痴呆、营养不良、高龄老人、病情危重、强迫体位者入院或大手术后4-6小时内必须完成初次评估(用诺顿压疮风险评估法),病情严重者每天评估,病情稳定者当评估值达危险临界值时,应48-72小时进行评估一次,直到评估值至正常范围;当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评估。 2、报告制度和程序: ① 一旦病人评估值达危险临界值,要逐级上报:低风险向护理组长报告;中度风险向病区护士长报告;高度风险评分≤6分向护理部上报。 ② 院内发生或发现院外带入压疮,须报告病区护士长,并在24h内报告护理部和造口伤口护理小组并填写好《压疮报告单》。 3、会诊制度: ① 对压疮、疑难病例需请造口伤口护理小组会诊并提供指导。 ② 对皮肤高危患者发生院内压疮时,由造口伤口护理小组组织2人以上会诊,对其压疮的发生进行定性,讨论并最终定为难免压疮或者可避免压疮。 4、对院内或院外发生的压疮,均要使用《压疮观察记录单》。 5、对有可能发生压疮的高危病人,科室填写《压疮风险评估单》,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密切观察皮肤变化,及时准确记录。 6、病人转科时,《压疮风险评估单》交由转入科室继续填写。 7、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将《压疮风险评估单》和《压疮观察记录单》科室保存,《压疮报告单》上交护理部。 8、护理部负责到科室核查并记录。如科室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按护理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9、难免压疮,实行三级报告制度。 ① 申报条件:以强迫体位如骨盆骨折、高位截瘫、生命体征不稳定、心力衰竭等病情严重、医嘱严格限制翻身为基本条件,并存在大小便失禁、高度水肿、极度消瘦3项中的1项或几项可申报难免压疮。 ② 申报程序:科室护士长根据申报条件向护理部书面报告难免压疮病例,护理部和造口伤口护理小组成员到病区核实,批准后登记在册。 ③ 跟踪处理:对批准的病例由造口及慢性伤口护理小组组织院内护理会诊,制订预防措施,护士长根据病人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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