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医院急诊科收住了1名上消化道出血,70余岁高龄的老人,入院时带有凝血酶交与护士保存。
医嘱予:血凝酶1ku肌内注射,1ku静脉注射。主班护士核对医嘱后将执行卡交予责任护士L执行。
L护士取出病人自带的凝血酶,麻溜地注入溶媒,抽取药液至病房核对姓名后进行了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整个动作一气呵成,连L都禁不住为自己喝彩,再不是初来急诊科青涩的小护士,看到醉酒的、昏迷的、外伤的、消化道出血的,自己就先风中凌乱,经过1年的锻炼,现在处理各类急诊都得心应手了!
谁知一名家属突然大叫:你给我们打的什么药,是我们带的凝血酶吗?
L拿着注射后的空瓶对着家属晃了晃道:是啊!医嘱让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止血的呀!
家属(是医务工作者)甩开了L奔向了医生办公室…….患者最终没有抢救过来,医院为此走上了被告席,该科科主任、护士长及当事护士均受到了经济处罚和全院通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