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方案的给药顺序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为提高肿瘤的治疗效果, 临床上多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合的化疗方案, 然而联合用药在提高疗效的同时可能会因为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或者抗癌药物作用的周期特异性对化疗的疗效和毒性产生影响, 并且临床实践中亦存在忽略用药顺序的现象。我们需要明确:正确的给药顺序是促进肿瘤合理用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化疗方案的给药顺序应遵循以下原则,即A+B≠B+A,不可随意颠倒。
一是相互作用原则。化疗药物之间发生相互作用时, 应注意给药的先后顺序,从药动学方面考虑,如当紫杉醇和顺铂联用时, 顺铂会延缓紫杉醇的排泄, 加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且紫杉醇容易发生过敏,如果先给予顺铂,当使用紫杉醇发生过敏时,更改给药方案较困难,因此,联用时须先给予紫杉醇。从药效学方面考虑,如当顺铂与放疗联用时,顺铂是放疗的增敏剂,可以使放疗作用增强,当顺铂有最大的血药浓度时给予放射治疗,会更大程度的增加抗肿瘤作用,建议顺铂滴注结束后30min内给予放射治疗。
二是细胞动力学原则。生长较慢的实体瘤处于增殖期的细胞较少, G0期细胞较多, 先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杀灭一部分肿瘤细胞, 使其进入增殖期再用周期特异性药物。如顺铂与5-FU联用时,小剂量顺铂能够增加细胞内蛋氨酸,使细胞内活性型叶酸生成增加,从而增加5-FU的抗肿瘤作用;而生长较快的肿瘤应先用周期特异性药物大量杀灭处于增殖期的细胞,减少肿瘤负荷,然后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杀灭残存的肿瘤细胞。如长春新碱与环磷酰胺联用时,长春新碱具有同步化作用,使细胞静止在M期,约6-8h 进入G1期。环磷酰胺对G1期细胞杀伤作用最强,此时再用环磷酰胺可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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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刺激性原则。使用非顺序依赖性化疗药物应根据药物的局部刺激性大小,刺激性大者先用,因为化疗开始时静脉的结构稳定性好,药液渗出机会小,对周围组织的不良刺激也小。如长春瑞滨与顺铂连用时,先用长春瑞滨,后用顺铂。
作者:屈欢 王慧
来源:辽肿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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