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的全过程中 ,病人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坏、障碍、缺陷或死亡【1】。在精神科护理中,护士面对的是缺乏自知力、自我反省能力和控制能力极差,思维、情感、行为异常的病人。因精神病人发病症状的演变往往在夜间有一个明显的转变,不仅是睡眠障碍,有些情绪消极、冲动的行为往往在夜间更为显著。所以夜间护理是一个薄弱环节,为加强精神科夜间护理安全 ,针对临床护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 ,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对策。 一、精神科夜间护理工作的特点
1.1值班人员少。独立性值班者集病区的管理、治疗、护理工作于一身,夜间发生的问题需值班者单独处置。通常精神科病房每个病区安排一个护士和一个护工值班,没有人帮忙。
1.2工作时间长。夜班工作的时间是从夜间10点到第二天8时,夜班后的日间睡眠与正常夜间睡眠有质的不同,这违反了生理节奏,夜间持续工作时间实际比日间长,更是容易疲劳。这就要求护士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1.3意外发生多。应激性精神科疾病中的意外事件(自缴、自伤、自出走等)易在夜间发生,内外科急诊性疾病(高热、腹痛、窒息等)也会在夜间出现。有资料表明16:00~24:00以外走行为较多,24:00~8:00则以自伤、自杀行为较多【2】,后半夜不少病人已经醒来,会趁人不注意在卫生间选择自杀。
1.4生理因素。人的大脑皮层在夜间一般均处于抑制状态,中枢神经的敏感性降低,易出现精力不能集中,甚至打瞌睡的情况【3】;病人在熟睡中,其体征和症状容易被掩盖和忽视。所以夜间的病情变化不像白天那样容易被发现,这就要求护士掌握病情,心中有数,加强巡视观察。
二、夜间的安全因素
2.1个别护士责任心差。 因夜班一人没有慎独精神,个别护士安全和医疗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观察病情不仔细,巡视不勤,造成发现病情变化不及时,延误治疗和发生意外事故等引发各种医疗纠纷。
2.2交接班不严格不规范。值班者没有提前来接班,匆匆地进行口头交接,没有清点器械、药品、危险品、不到床头交接,交班者未详细交清病情,就下班,导致物品清点不清楚、实际与登记不符合、少了东西不知道、出了问题说不清。
2.3专科业务知识和技能不高。 由于年轻护士精神科知识掌握不够,对于理论学习死记硬背,应付考试,没有真正理解精神科症状学,平时护理操作缺乏训练,碰到意外及抢救时就不知如何应对。
2.4经验不足,判断能力差 。这几年医院发展迅速,聘用了大量的年轻护士,这些护士工作经验不足,精神科知识缺乏、容易引发医疗护理差错。后夜班基本上都由这些年轻护士值班,而后半夜往往是精神病人最容易发生意外的时间段。
2.5护士和护工配合不当 。精神科病房有其特殊性,护工与护士的合理配合能直接影响护理安全和护理质量。
三、 对策
3.1改革排班模式 ,合理安排人力资源,满足工作需要。针对目前病人多,工作人员少的特点,一方面在护士人员的配置上注意调整,保证人员足够,减轻护士工作量。另一方面采取弹性排班,在晨间和晚间比较忙的时间段安排帮班协助完成护理工作。在护工与护士合作上,安排有经验的护工与新护士进行配合,老护士与新护工配合,合理的排班能确保病房夜间工作的安全。
3.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是防止各种差错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环节【4】。清点物品及药品接班时首先要清点病区内固定的物品及药品、抢救物品,尤其是危险品,如保护带、剪刀、指甲剪、剧毒药,如发现有缺少应及时查清,以免被病人拿去作为自杀、自伤及伤人的工具;清点病人数交接班时一定要详细清点病人人数,;要认真做好病情的交接接班时了解病人的病情非常重要,尤其是特护病人及新病人,重点了解新病人的病史,是否有消极、冲动、逃跑等行为的存在,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能重点观察。密切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也有利于我们的治疗和护理。
3.3加强夜间巡视夜间巡视。重点是要善于识别精神症状和躯体疾患,不可将病人疑病的精神症状误认为是躯体症状而轻易处理,也不可将病人躯体的不适误认为是精神症状而被忽视【5】。巡视时要重点地把握睡眠状态,对未睡、辗转反侧、唉声叹气或装睡,要引起重视,防止病人蒙头睡觉,必要时掀开被子查看。巡视要到床头,应仔细观察病人的面色、呼吸及睡眠情况,如发现病人有躯体情况不好时应及时报告值班医生,使病人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护理。如发现病人夜间睡眠不好时,前半夜可给病人一些催眠药,病情严重的可报告值班医生,遵医嘱用药。后夜班如发现睡眠不好的病人,要提高警惕,因为有的病人醒来后不吵不闹,再加上夜里病房比较安静,容易使其胡思乱想,特别是精神病恢复期的病从想到一些具体的问题时,容易产生消极观念【6】。这类病人平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规律比较留意,容易掌握我们的查房时间,也常会制造各种假象来迷我们,所以在夜间值班时,巡视病房要灵活机动,不要被病人掌握查房规律,夜间病房一定要保持安静,工作人员要做到四轻: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要仔细倾听病房的响动,如有异常,应该立即查明声源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
3.4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专业素质的培养。精神科护士除了掌握“三基”和“三严”外 ,还要具备精神科专业知识和娴熟的护理操作技术 ,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行为准则 ,如良好的医德、慎独精神、敏锐的观察力和心理护理能力等 ,故应加强此方面的学习和培养【7】。加强业务学习,定期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发生安全事件及时讨论、研究和整改,熟悉常见应急事件的护理流程。
3.6执行夜查房制度,内容包括夜间工作人员值班情况、病区环境卫生、危重、一级病人的护理质量、各种治疗登记交接情况以及对夜间护士工作的指导。
小结:精神科护理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护理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每一项护理活动都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包含着许多复杂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着科学的、严谨的规律和规程【8,9】。夜间护理工作,只有重点抓好精神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专科技能培训,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巡视,本着高度的责任心投入工作,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护理纠纷和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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