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肌注,输液也是基层医疗机构发生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
家住海南省海口市的林女士因感冒、流鼻涕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社区中心为她静脉输注了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可是输液不到10分钟就出现了不良反应。
“眼睛睁不开、头晕、胸闷、呼吸困难、手脚无力,全身红痒、眼睛也肿了。他们赶紧给我抢救,给我打了屁股针后,我越来越晕,心跳也越跳越快。”
林女士家属拨打了120,将她送到海南省人民医院急救,晚上8点,林女士的病情稳定下来。事情发生后,林女士对社区中心的治疗方式和处置过程产生了质疑。
“打针前没有给我做皮试,最让我生气的是服务态度的问题……出事应该由他们来为我负责,现在不仅不负责,还不出面给我处理。”
接受采访时,社区中心负责人吴女士表示,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不需要做皮试,而且不知道自己该负什么责任。
由于吴女士不配合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林女士将情况反映给了海口市琼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口市琼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需要请专家进行鉴定,并强调“原则上,小病我们不主张打吊针,这是国家的要求。”
参考资料:孙瑾. 注射破伤风致迟发过敏反应1例的护理[J]. 慢性病学杂志, 2009, 011(011):76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