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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飞刀被举报!大庆卫健委的答复亮了医疗圈为合法飞刀果断转发 ...

发表于:2020-11-16 00:00:00 4239 来自: 辽宁


还记得聊城假药门中的陈宗祥医生那句“天问”吗?至今令人闻之怆然,如同一股寒流,冻僵了医者一双伸向病人温暖的手:“我只是好心救人,我只是好心帮人,怎会落得如此结局?”

据大庆晚报报道,一患者王女士,到大庆市第五医院做手术。

手术前一天,管床医生和她沟通,表示手术难度大,需要请哈尔滨医院的专家过来“飞刀”。王女士同意,并给了3700元“专家飞刀费”,医院未开任何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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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床医生告诉她,次日一共有4台手术,她排在第二台手术。

但是,当哈尔滨专家过来后,阅悉病史发现,患者癌胚抗原高,怀疑是恶性,肿物巨大,担心手术不能在腹腔镜镜下做,决定放在最后一个做,也就是安排到第四台手术。

结果有人临时插队,又给王女士排到了第五台手术。这下王女士不干了,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最终王女士放弃了手术,并向媒体进行了投诉,公开质疑:

1、为什么3700元现金无任何票据?

2、为什么手术被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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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大庆卫健委霸气回应:

医生没有强制让患者出费用,就是患者自己的行为,只要没有强制行为,卫生部门没有任何监督管理的依据。这与医院也不存在任何关系,只要患者同意交,就允许这么收费,没有此类法规禁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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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解忧为你愁,事后拆桥恩将仇。

又是一幕农夫与蛇的寓言,又是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类似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

曾记否,一个月前,河南的一家县级医院就因收了患者手术费 400 多元和 3000 多元专家费,被患者投诉乱收费,引起医生「飞刀」的热议。而后因为患者家属偷拍了医务人员收取专家费的画面,并联系媒体曝光维权。最终,医院退还患者 3000 元专家费。

2019 年 5 月,柳州市人民医院发函为患者请广东省人民医院两位医生前来做心脏瓣膜手术,医院向患方收取了 3.5 万专家会诊费,没有提供医院的收据。术后家属公开发帖质疑 3.5 万元会诊费。

2019 年 4 月,徐州沛县中医院骨科医生因向要实施椎间孔镜手术的患者收取了 1.1 万元外请专家的会诊金及设备耗材费用,被患者家属当成「索要红包」进行了举报。

2018 年 12 月,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三院骨科医生请外院专家为患者做手术,收受了患者家属给外院专家的 5000 元会诊费,被当成在医疗服务中「索要红包」被举报。

医生“飞刀红包”问题,一直有事后患方举报屡屡不绝于耳,时时引发人们的关注讨论。

众多网友纷纷热议:

网友“猫头小鹰”:

“ 只要患者同意交,就允许这么收费,没有此类法规。”--没想到大庆市能走到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最前面,大庆市卫健委这种举动有担当,有勇气!医大毕业生为大庆和大庆卫健委的领导点赞了!

网友“饶旭”:

这个卫健委领导应该是临床一线出身。

网友“热融雪”

我爸当初做支架手术,排号在第十,预计在下午三四点钟,结果上午下午各来了一位插队的,都是心梗昏迷要马上急救的,我们这些非急救状态的病人和家属都没有意见,生命最大,总算要先救命的。早上六七点钟轮到我爸手术,在搭支架和不搭支架之间选择的时候,现场给非手术的心脏学专家打电话咨询,专家认真答复,手术医生也很耐心等待家属的选择。给医生红包人家也不收,请客吃饭人家也不吃,医院就是正常收的收费,手术后又让我爸的生命延续了7年。所以很感谢医生们

网友“的”:

如果小地方做不了手术,你去大的地方住院,医疗费车费伙食费陪护费住宿费,看看你这3700够用多久??治就治不治就滚,把人家专家请过来了再举报算什么??

网友“李燕萍&中医针灸教学”:

做律师都可以在事务所外按钟收费,难道也违法?为啥对医务人员那么刻薄?

网友“安布”:

我要是被害的飞刀医生,我就曝光该患者的身份,起码在我能到达的圈子里,告知所有飞刀的同行,对该患者及其家属进行飞刀黑名单。大家都是人,你对我不仁休怪我对你九族不飞刀。各位飞刀医生也可以报团取暖。

网友“kyy”:

为大庆市卫健委和大庆市第五医院点个大大的赞!!! 第一次见到敢这么回应的主管部门

网友:“弯鹏飞”:

这种事你情我愿的,在发生前又没有强迫你,你不想交可以找别的医生做啊。再说专家为了给你做手术牺牲了自己本单位的工作报酬或者自己与家人共度的幸福时光,难道不应该收取额外的费用吗?可能道理大家都知道,但就是有人想混淆视听、道德绑架,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为之。这种人才是真正的缺德,社会的渣滓。

其实,多年来,“飞刀红包”的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治。

为什么?

因为收入分配的不合理和医疗资源布局的不平衡,给医生“飞刀红包”提供了存在的市场。

一直以来,人们对医生总是喜欢拿医德来说事。因为医德是个好东西,可以达到价廉质优的看病目的,和取得以最少的付出获得最多的回报之功。

但问题是,医生就是一个职业,大多数人从事这职业的初衷,坦率的说,并不是完全出于响应号召来从事福利、慈善事业的。即便是,也应该受劳动法保护,劳有所得,多劳多得,总不能到了医生这儿,就只讲道德不讲获得吧?

既然如此,那么,在患者事前同意,知情自愿的情况下,“飞刀”医生收取劳务费,其实就是一种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行为。不管出于何种心态,这种有约在先,举报在后的行为,都是对人们内心道德法则的挑战,为人所不齿。

所以,对于这位患者王女士交给医生的3700元未开发票的费用,当地大庆市卫健委医政科的工作人员公开明确表示,经过调查了解,这笔费用是专家费,和医院医务科没有关系,是医生征求患者同意后收取的。这和医院不存在任何关系,不需要医院提供相关票据,只要患者同意交,就允许这么收费,没有此类法规。患者是自愿的。医生没有强制让患者出费用,就是患者自己的行为,只要没有强制行为,卫生部门没有任何监督管理的依据。

所以,大庆市第五医院才理直气壮的表示,如果患者存在疑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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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这起投诉事件的最高潮处,或者说是最大的亮点处。

因为一直以来,医生收取“飞刀红包”事件,只要东窗事发患方反水,医患之间攻守同盟瓦解,受伤的就总会是医生。医疗主管部门卫健委也好,涉事医院也罢,都会以医生违反了《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理由,进行严厉的处理。

在这种双方平等互利,各取所需的情况下,医生收“红包”,患者送“红包”,是否是一种“存在即合理”的社会现象?大庆市卫健委的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大庆市第五医院的领导,给出了一个响亮的回答!

在这里,我们要为大庆市卫健委和大庆市第五医院点个大大的赞!







医生飞刀,在一定意义上是对患者的利好消息,患者足不出县或者足不出市,即可享受更高档次的医生服务,手术更安全、患者整体花费更少,这是医疗资源不平衡的一种弥补措施,也是一种民间的需求。作为老百姓而言,有时候不明白此举的战略意义,但是作为行业主管应该洞悉此种做法的价值和意义。

大庆卫健委虽然没有明确支持,但是也默默的支持了这个做法,为大庆点赞。

同时,健康大河南呼吁,国家尽早出台医生“飞刀”的相关政策,作为医生,让我们一起努力并转发这个呼吁文章,为早日实现合法“飞刀”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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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 来自: 湖南
2020-11-16 21:4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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