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小兰的求助信,笔者觉得她应该告诉护士长。因为护士长是护理工作的管理者,还有护士长作为团队的领头羊,应该同护士同甘苦、共患难,抛去护士长这个角色,生活中更应该是护士的知心姐姐。
第一,如果不告诉护士长,一旦东窗事发后果不堪设想。
有句话说得好,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不漏风的墙。如果护士长知道以后会大发雷霆,觉得这么严重的事情护士竟然遮遮掩掩,想要蒙混过关。
第二,告诉护士长以后,科室护士偷偷召开管理会议,可以不上报护理部主任。大家群策群议看看怎么来整改,加强一下防范措施。
第三,护士长应该同药局领导沟通。虽然取药的时候,护士不核对日期,出了事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整箱子药品过期呢?是不是也是药局管理不善造成的呢?
第四,个别护士存在着麻痹的思想,觉得从药局刚刚取回来的药就没事,就不会出现过期药的现象。
其实,四查十对制度应该彻底的贯彻落实到生活实处去,比如你去超市买食品统统都要仔细查看日期,养成这个好习惯会让你受益良多。
第五,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是发生这样的事情,护士长可以和主管医生沟通,一旦病人有什么危险也可以尽快的解决。
只有坦诚的把事件的来龙去脉告诉护士长,小兰护士才可以卸下包袱,安心工作。
而网友琪琪觉得不应该告诉护士长。她认为,事情已经结束了,病人以及家属也不知情,这不是皆大欢喜么?干嘛告诉护士长节外生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