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氧也要避光输液吗?莫西沙星是否需要避光输注?”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也有质疑,因为笔者单位护理部质控人员质控时,其中的一位老师就提出左氧氟沙星要避光输注;而另一位质控员则认为不必避光输注,因为说明书中并没有要求使用避光输液器。
那么到底左氧输液时用不用避光输注呢?为此笔者收集了相关资料,并咨询了本院药师。
一、为何对某些药物要进行避光输注?
因为有些药物对光极其敏感,光照时间长会出现光降解反应或氧化反应。光降解反应属于药物对光稳定性的范围,会使药物的有效含量下降并且产生对人体有害的降解产物;而氧化反应会使药物氧化变质,失去药物疗效。
由此可见,药物避光输注是为了避免或减少药物的光降解或氧化反应,对于光稳定性强的药物不必避光输注。
二、什么是药物的光毒性?
光毒性是指皮肤第一次接触光敏性物质后,在无害的光线照射强度下诱发产生的异常的皮肤反应,通常发生在暴露于光照下的皮肤区域。有光毒性的药物主要有: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维A酸类等。
光毒性与光降解反应是两码事,但有的药物光降解产物会导致光毒性反应的发生。
有研究显示,喹诺酮类药物光毒性反应的作用强弱顺序为:司帕沙星>洛美沙星>氟罗沙星>托舒沙星>环丙沙星>依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但喹诺酮类药物的光稳定性却与上述排序大为不同,光稳定性的顺序为:司帕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洛美沙星。根据上述两个例子可知,在喹诺酮类药物中司帕沙星虽然对光最稳定,给药的时候不需要避光输液,但其光毒性也是最强的,使用该药物的患者需避免过度光照,以预防和减少光毒性反应。
三、光毒性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使用光毒性药物后的患者暴露在太阳下,其皮肤区域会有红斑、大疱疹等出现,严重情况下,会致使患者皮肤脱落与糜烂。
四、如何避免光毒性的发生?
1、加强用药前的评估:有光毒反应史的患者要慎用具有光毒性的药物。
2、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在使用有光毒性的药物时,告知患者用药期间及停药后5d内应该尽量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中,外出应特别注意皮肤防护,可戴上宽沿帽或用遮阳伞,并涂防晒霜。
五、药物使用时应遵循的原则:
说明书始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依据,对于说明书上要避光输液的,一定要避光输液。对于说明书没有要求避光输液,但其他资料上有要求的,则应综合判断,或咨询专业的药师来解决问题。
一定要注意,一种药物的说明书只对该款批号的药物有指导依据。
这次您明白了吗?左氧氟沙星说明书中没要求的情况下,不必避光输注,但是它是光毒性药物,避光与否不会减少其光毒性的发生。也就是说药物可以不避光输注,但使用的人(不管是口服还是静脉)一定要避光出行。
参考文献:
1、刘波、张士斌、李建国等,对药品的避光输液、遮光贮藏和光毒性的浅析。《药学服务与研究》,2010年第10卷第5期。2、王春芳、常 威,滴注过程中应注意避光的药品,《中国药事》2008年第22卷第1期。3、苏德禹、许鲁、吴梅兰,避光药品认知度的帕累托图分析,《海峡药学》2014年 第26 卷 第8 期。4、 陈玲,喹诺酮类抗菌药的不良反应与临床合理用药探讨,《中国医药指南》 2019年17卷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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