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虑障碍,或焦虑症,分为以下7类,其焦虑症状具有不同的特点。
广泛性焦虑症
或称为广泛性焦虑障碍,即是以前所指的焦虑症。这类焦虑症的焦虑是一类持续而广泛的焦虑,即焦虑不是发作性的,焦虑也不限于特殊的环境或情景。广泛性焦虑症的焦虑可以没有原因,即无名焦虑,也可以是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事情过分着急和忧虑。
这类焦虑症不易明确诊断,能否作为焦虑症中的一种尚无定论。广泛性焦虑症与抑郁有密切关系:大多数广泛性焦虑症患者有明显的抑郁症状,很多广泛性焦虑症患者同时合并抑郁症。
惊恐障碍
这是由DSM-Ⅲ于1980年首先界定的一类以反复发生惊恐发作为特征的焦虑障碍。惊恐障碍的焦虑特点是发作性的强烈焦虑或恐惧,这是一种急性焦虑发作,即惊恐发作。惊恐障碍的惊恐发作无明显诱因,也不限于某一特殊场所或情境。在惊恐发作时感到强烈的恐惧,而发作过后和发作间隙一般没有焦虑症状,但有些患者可担心再次发作。
在惊恐发作时,除强烈的恐惧之外,还有明显的躯体症状,如心慌、心悸、呼吸困难;正因为如此,患者常常被误诊为心脏病发作或其他疾病。在多次发作之后,患者可能不愿单独外出,或者广泛性回避各种活动。
广场恐怖症
以前属于恐怖症,置于神经官能症之内。广场恐怖症的焦虑特点是急性焦虑发作,可以达到惊恐发作的程度。这类急性焦虑发作与惊恐障碍的惊恐发作不同之处在于发作场所或环境:惊恐障碍的惊恐发作无固定场所或环境,而广场恐怖症的惊恐发作多在某种较固定的场所或环境,如商店、剧院、排队购物或购票时。
当患者不在自己害怕的场所或环境时,则不出现惊恐发作。在多次发作之后,患者可能回避自己害怕的场所或环境。有些国家,如美国,将广场恐怖症看成是惊恐障碍的一个特殊亚型;而另有些国家,如英国,仍将广场恐怖症认为是恐怖症的一个亚型。
社交焦虑症
或称为社交焦虑障碍,以前也属于恐怖症,也置于神经官能症之内。社交焦虑症的焦虑特点也是急性焦虑发作,也可以达到惊恐发作的程度。不过,这类急性焦虑发作发生于社交场合。
当患者不在害怕的社交场合时,患者不会感到焦虑,即不会发生急性焦虑发作,而且一切正常。患者害怕的社交场合常常是某些容易被人注视或审视的社交场合如在公众面前讲话、表演、进食、写字,以及与人交往或对话等,此时,患者怕自己在别人面前出丑而难堪或发窘,因而感到强烈焦虑甚至恐惧。
特殊恐怖症
又称为单纯恐怖症,以前也属于恐怖症,也置于神经官能症之内。特殊恐怖症的主要特点是过分地害怕某种物体或情景;当接触或面临所害怕的物体或情景时出现强烈的焦虑,也可以达到惊恐发作的程度,而在没有所害怕的物体或情景时完全正常。因此,特殊恐怖症的焦虑特点也是急性焦虑发作。
强迫症
强迫症的主要特点是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或)强迫行为。强迫症的焦虑特点是:由于强迫观念一旦出现便顽固地纠缠着患者而难以摆脱,因而引起明显焦虑,而且患者为了减轻焦虑而自行设计出一些仪式动作或行为,即强迫行为,当抵制这种行为时也出现明显焦虑。
创伤后应激障碍
这是在经历某种强烈精神创伤事件如面临自然灾害、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或受到身体攻击或性攻击后发生的以反复再体验到创伤性事件为特征的心理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焦虑特点是在再体验创伤性事件时出现急性焦虑样发作,可以达到惊恐发作的程度,同时也常有持续性焦虑。
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认识焦虑障碍》
作者: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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