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以来,我国持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流行。
目前各地出现多个儿童感染病例,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儿童 2019-nCoV 感染的临床管理,降低发病率,减少重症病例发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和世界卫生组织《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造成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的临床处置指南》,制定湖北省儿童2019-nCoV感染诊疗建议(试行第一版),供临床诊治参考。
儿科时间把该诊疗建议要点摘录如下:
01 如何灭活病毒?
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 30 min、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
对冠状病毒理化特性的认识多来自对SARSCoV和MERS -CoV的研究。
02 最小感染者 6 月龄
人群对 2019-nCoV 普遍易感,目前发现的病例男女比例为 1.16 : 1,年龄范围为 6 个月至 96 岁。
儿童感染病例潜伏期一般为 3~7 d,最长不超过 14 d。尚不能确定是否存在母-婴传播。
03 儿童临床症状多较轻
2019-nCoV感染以发热、乏力、干咳和恶心呕吐等症状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起病 1 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脓毒性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现凝血功能障碍。
儿童病例数报道较少,临床症状多较轻。
武汉确诊的 5 例 2019-nCoV 感染患儿病前均有疑似及确诊 2019-nCoV 感染成人病例接触史,因发热、咳嗽或乏力就医,胸部 CT 提示毛玻璃样改变或双肺纹理增强,咽拭子 2019- nCoV 核酸检测阳性。
大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 1 周后恢复。少数患者病情危重,儿童暂无死亡病例。
儿童轻症感染病例胸部 CT 可以无明显异常病变。
04 病例定义及分类
(1)疑似病例同时符合以下2条: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 14 d 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 14 d 内曾经接触过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特指湖北省内)。
临床表现:
(2)确诊病例
符合疑似病例标准的基础上,痰液、咽拭子及下呼吸道分泌物等标本行实时荧光 RT-PCR 检测 2019-nCoV 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 2019-nCoV 高度同源。
(3)确诊病例临床分型
1)单纯性感染和隐性感染
仅表现为发热、咳嗽、咽痛、鼻塞、乏力、头痛、肌痛或不适,无脓毒血症或呼吸急促表现。病原学阳性未出现临床症状者为隐性感染。
2)轻症肺炎
表现为发热、咳嗽,胸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炎症变化,不伴有呼吸困难、呼吸急促等重症肺炎的表现。
3)重症肺炎
发热、咳嗽,伴有呼吸困难或呼吸急促,以及以下任一条:
中心性发绀或者不吸氧情况下SpO2 < 92%; 严重呼吸衰竭:如喘息、严重吸气三凹征; 婴儿喂养困难,嗜睡或意识不清、惊厥。
呼吸急促的标准:
< 2 月龄:呼吸 ≥ 60次/min; 2~12 月龄:呼吸 ≥ 50次/min; 1~5 岁:呼吸 ≥ 40次/min)。
(4)ARDS:
(5)脓毒性休克
低血压(收缩压低于同龄人正常值第 5 百分位值或 2 个标准差)或符合以下中的2~3 条:
05 需注意与流感等病毒性肺炎鉴别
主要与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状病毒等其他已知病毒性肺炎鉴别,以及与肺炎支原体、衣原体肺炎及细菌性肺炎等鉴别。
06 治疗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
对于所有疑似病例,需要就地医学隔离。隐性感染和轻症患者可在门诊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重症病例应尽早入院治疗。
主要治疗包括:
支持治疗:卧床休息,注意营养,保持水电解质平衡。重症病例应根据情况进行吸氧或机械通气,同时注意应用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
注意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反应蛋白、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必要时行血气分析,复查胸部影像学。
抗病毒药物:抗病毒药物的效果和儿童应用的安全性未知,对危重症患儿参考成人用药,轻症可选用干扰素雾化。
抗菌药物: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
糖皮质激素:除非特殊原因,应避免常规使用皮质类固醇。
静脉输注免疫球蛋白:轻症病人不建议使用,若发生严重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可选择使用。
07 注意患儿隔离分流及防护
对轻、重症儿童进行快速识别。对危重症或潜在危重症儿童,在防护设施车辆保障下转运至定点医院进一步治疗。
医护人员注意手卫生,使用个人防护设备,避免直接接触患儿血液、体液、分泌物以及不完整的皮肤等;预防针刺伤或者切割伤,做好医疗废物处理、设备的清洁和消毒以及环境的清洁等。
08 发现病例应及时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如不能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检测。
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 d),方可排除。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进行医学观察。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可安排集中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期为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效防护接触或可疑暴露后 14 d。
09 其他注意事项
(1)目前没有证据证实 2019-nCoV 感染分娩的孕产妇是否存在母-婴传播,对感染期母亲分娩的新生儿应隔离观察,同时采集咽拭子检测,连续 2 次阴性,1 周内未出现临床表现者方可解除隔离。
(2)目前儿童病例报告较少,并且表现较轻,但随着疫情发展,有可能出现病例增加和重症病例。
还要注意儿童隐性感染病例监测,如患儿有 2019-nCoV 感染患者接触史,应行咽拭子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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