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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不在,护士顶岗,患者死亡,责任该谁?

发表于:2020-9-5 20:00:00 5743 来自: 湖南
来宾武宣县一男子诊所看病时身亡,给他看病的是该诊所的护士,然而警方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8月28日,武宣县公安局回应,派出调查核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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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不予立案通知书



今年4月,男子刘某到武宣县城一诊所看病时身亡。事后,刘某家属得知为刘某看病的“医生”实为诊所护士覃某,且覃某未取得执业资格。


当地卫健部门介入后,于7月9日对事发诊所作出罚款4800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将覃某涉嫌非法行医的相关材料移交至武宣县公安局,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7月18日,武宣县公安局对此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8月28日,武宣县公安局回应,该局派出由督察、法制、治安、城关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调查核查组开展调查工作。武宣县人民检察院已受理立案监督材料。武宣公安局称,该局将主动配合上级公安机关调查、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如存在应立案未立案问题,将立即纠正,严格依法办理,并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


最容易犯的七种常护理差错,需承担法律责任!


护士在工作中因疏忽引起了病人的损伤称为差错,这里介绍7种常见的护理差错、差错原因及为避免这些差错应采取的措施。


1 、病人跌倒
病人在医院内跌倒是病人起诉护士的常见原因。遇到这种情况时,院方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种伤害并非由于护士的疏忽而造成,否则护士将承担法律责任。



分析许多法律诉讼的案例,提示我们评估病人是否有摔倒的潜在危险,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是非常重要的。例如:一位40岁的先生在局麻下行头部囊肿手术,护士离开他去送手术车时,病人失去意识摔倒了,头部撞到了墙上,这就是护士的责任。


因此,护士应在病人的护理记录中,详细记录为保护病人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如:告知病人不能下床,或将病人转至距护士站较近的病房等。


2、没有执行医嘱或议定书
如果护士没有执行医嘱或议定书,那么你就极易被起诉。



如果你对某个特别医嘱或议定书有疑问,你应向下医嘱的医生或护理管理人员讲清楚,引起他们的注意,千万不要随意变动、更改或不执行。执行医嘱并将其记录下来以保护自己。


3、用药错误
管理和使用是一个充满潜在危险的领域,引起的法律方面问题也是举不胜举。



一方面,护士须保证使用的药物与医嘱和医院有关药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一致;另一方面,执行了错误的医嘱,并不能受到保护而逃避责任。


护士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是负有责任的。护士的职责要求对医嘱进行查核,执行正确的医嘱,同时必须熟悉和了解对患者所使用的药物。


4、不能正确使用设备
护士对设备也有责任进行合理使用。



医院安装的新设备或更新的仪器,护士需要熟悉并获得必要的培训。律师在申诉时要弄清设备使用的情况。


如果护士在不应该使用的情况下使用该设备,则这种情况可成为对护士和医院起诉的关键证据。


5、异物遗留在体内
异物遗留在体内主要是手术室护士和与侵袭性诊疗操作有关的护士所面临的问题。



医院通常有清点手术物品的规定和步骤,遵守这些规定并认真记录非常重要,因为这些记录在审判时都可以作为证据。


6、没有提供足够的监护
没有提供足够的监护也是医疗差错诉讼的一个常见原因,而且这种起诉可发生于医院的每一个环节。



如果有特殊监护的医嘱,护士要让医生确定频率(除非医院规章里有所提供),而且完整记录监护和所有介入情况。


7、缺乏交流
护士和病人之间以及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之间的交流对保障病人健康非常必要。



护士需要及时地传达病人的病情和执行的医嘱情况,但在病人未诉说和医生未指示的情况下造成的错误,护士不负责任。

【文章来源】南国早报、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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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1985 来自: 山西大同
加油我的祖国
2020-9-18 17:01: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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