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要求覆盖率100% 我们如何评价健康宣教效果?
健康教育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社会教育活动,使人们自觉地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并对教育效果作出评价。 从《询问患者责任护士名字,真的有必要吗?》一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一些医院,护理管理上对健康教育的效果评价确实存在着一些偏颇和片面。 大家知道,在每月护士长往上报的科室月报中,明确要求要求各病区、各科室对住院患者的健康教育覆盖率要做到100%,那么,我们如何对护士的健康教育工作作出效果评价? 答案还是要从我们护理工作的金科玉律——护理核心制度中找,《患者健康教育制度》中关于住院患者的健康宣教内容:住院患者在入院介绍、诊治护理过程、出院指导内容中均应有卫生常识及防病知识的宣教。住院患者的宣教工作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住院病人《健康教育计划表》中,对宣教效果评价有明确指示,我们来看,病人《健康教育计划单》按患者入院顺序分入院介绍、饮食指导、疾病知识宣教、康复与出院指导、其他五大宣教版块。有计划,就有实施与效果评价,《健康教育计划单》也不例外,具体到《健康教育计划单》的实施评价分为教育内容、实施日期及对象、效果评价、签名四大块。 宣教要抓住工作核心 健康教育的核心是教育人们树立健康意识、促使人们改变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行为生活方式,以降低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通过健康教育,能帮助人们了解哪些行为是影响健康的,并能自觉地选择有益于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 效果评价要抓住重点 应该让患者记住与自己疾病相关的饮食指导、疾病知识宣教、康复与出院指导等三大块重点内容,才是健康教育宣教之“上好佳”。宣教重点内容:患者不同的住院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从刚开始的人员介绍、病人须知、探视制度,到设备使用,病房安全措施,到住院期间的饮食指导,再到疾病知识宣教,后期的康复与出院指导,其他需要强调和补充的宣教内容,都是需要责任护士点点滴滴的付出,才能逐渐渗透到患者和家属心中的重点内容,从中,足可见责任护士在患者健康教育中的付出和重要性。 效果评价要有时效性 健康教育的实施是分时间段的,等于是贯穿在患者住院全程,且要及时进行效果评价。《患者健康教育制度》指出,对患者的卫生宣教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且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效果评价分了解、基本了解、不了解三个层次。护士经过询问患者掌握情况,做出评价后,注明评价日期和时间,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效果评价要有所体现 责任护士在一个时段宣教结束,让病人或家属在《健康教育计划表》上签字,就表示患者已经知晓宣教内容,护士再签上自己的名字,表格式填写,看上去更有条理,也不容易遗漏,还方便护理管理上督查、评价。 护理管理要有评判性 需要指出的是,医院内常见的《健康教育计划表》中 ,出现的两次签名。第一次是计划实施后签名,毋庸置疑是护士签名;第二次签名,出现在效果评价栏中,此栏的签名,在临床上,还是护理人员在签名,等于是护士在此单上的第二次签名,等于是护士在自评自己的工作效果,评价的是却患者对宣教内容的了解情况,护士单方面的评价,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合理的,效果也难掌控,评价者究竟应该是谁?最后的这次签名应该是患者/家属,还是护士长(质控人员)?这是各级护理管理者应该关注的一点。 表格设计要改进 护理质控小组每周都会到病区评价责任护士的宣教效果。有的医院,护理管理者仅凭询问患者知不知道护士长、主管医生、责任护士的名字来评价护士的宣教效果,这是不全面的,会引发临床护士的不满和抱怨,这一点,相信大家也都看到了,健康教育评价栏就是为了让护士对自己负责患者对宣教内容的了解。基于这一点,管理者可在《健康教育计划表》表格设计上,增加项目栏,除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外,还可加上评价者(护士长或质控人员)签名,以评价责任护士的工作质量,表格中内容全面,也更能客观性和全面性的体现对护士宣教工作的效果评价。 (源自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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