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过期药“事件”!9月过期的生理盐水却在10月份输到了1岁患儿的身上,由此引发医患纠纷。过期药频频出事,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如果单靠护士的最后把关,早晚还会出事。 案例 10月11日,党先生1岁多的儿子因咳嗽到蒲城县某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肺炎,住院接受治疗。次日,党先生发现孩子所输液体中一瓶已经过期,随即找到医生,要求院方对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负责。经过了解,这一瓶生理盐水有效期截至今年9月底,也只有这一瓶用到了患者身上。 经过调查,该承认是医院管理有问题,护士工作疏忽导致过期药品用到患者身上。该院药剂科冯科长说:“我们每半年清点一次药品,将过期药品登记回收,中西医两个组每个月也会进行清点,将下柜过期药品并回收,按照程序销毁。”——华商报渭南讯 点评 这起因“过期药”为“导火索”引发的医患纠纷,当事护士在用药前,没有做到“三查八对”,没有为患儿把好最后一道关,责任是显而易见,无可逃避的。但就使用过期药而言,“护士工作疏忽”是没跑了。但是,过期药的存在与使用,也暴露出了这家医院的药品管理问题,医院里各个部门各司其职,职责分明,本应拥有完善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怎么还会发生如此低级的用药失误呢? 原因要深挖,而不仅仅是一句“护士工作疏忽”,处理一个护士,就草草了事。不然,下一个“倒霉”的护士还会出现,只不过不知道“倒霉”的会是谁? 诚然,护士是医嘱的执行者,是患者用药的实施者和操作者,为患者把好最后一道安全关是护理人员责无旁贷的职责,如果,当时当事护士能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查对制度》,为患者把好用药的最后一道关,用药前严格执行“三查八对”,这起用药失误事件,也许就能得到有效的避免! 但不幸的是,大家都不愿意碰到的事,还是这样防不胜防的发生了,医院管理部门,不能过早地就下结论,把事件原因归结为护士单方面的因素。 临床药品使用管理,若要做好安全管理,须得经过三道“关口”,三道关,层层把关,确保临床用药安全管理。 第一道关:药事管理部门源头上把关 案例中,事发医院药剂科科长说:“我们每半年清点一次药品,将过期药品登记回收,中西医两个组每个月也会进行清点,将下柜过期药品并回收,按照程序销毁。”为什么每半年清点一次,中西医两个组每个月的清点,过期药的回收、销毁,还是会有过期药的存在和出现呢?这中间,有没有清点不认真、人浮于事的情况出现?为什么还会有“漏网之鱼”?流通到各科室的药品药液,考虑到了吗?督查过吗? 第二道关,科室护理管理把好中间保管关 在各病区,医院为各科室临床用药方便,在有的医院,会把一定基数的“大输液”提前发放到科室,放在病区的小库房,这些液体的管理,就属于科室管理的范畴了。科室临床输液的液体,有很多就是在科室里管理着,而脱离了药房药事部门的监管。作为科室管理的“管家婆”,这些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完善吗?是如何管理的?是护士长在管,还是专人管理?医院药事部门对此有过检查和过问吗? 这第二道关,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因为整个医院内,药房内药品药液的流通率是很高的,但要是到了科室这个环节,就没有医院全院范围内流通得那么快了,容易造成科室部分备用药品过期,这是科室护理管理上一定要关注到的问题,不要让问题出在这第二个环节,出在你手上! 科室事务较为繁忙者,护士长可指定专人对这些备用药做专人管理,设立账本,本着“先进先出”的发用原则,让这些药品加快周转和流动,避免过期药品的出现,为临床用药把好中间这道关。 第三关 护士用药前认真查对把好最后一道关 护士用药,是患者临床用药的“终结者”,是最后一关,护士在给患者用药前有“三查八对制度”,其中就有核对药品有效期和质量这些内容,如果是过期药品,必须终止使用,这是保证医疗护理安全的核心制度之一,这最后一道关,只要认真“三查七对”了,把好最后一道关,就能查出之前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从而避免发生用药失误事件。 作为药品的“终结者”,每一名临床护士,在给患者用药前,都要睁大双眼,查对,查对,再查对! 相信,此事件会有妥善的解决,人人都要反思,亡羊补牢,严防再犯。 而相对护士用药的错误,科室管理、医院管理上的进一步完善,也会被一一指出。从源头上、中间管理、最后用药环节层层把关,各个关口都能堵住药物过期或过期药进入临床,患者的用药安全、医疗护理安全,也就有了可靠的保障。 (源自 中国护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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