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某医院神经内科,这天下午,科里收住一个“脑梗死”的老年患者,当晚,患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值班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抢救!情急之下,在给患者建立静脉通道的时候,夜班护士随手拿了治疗台上的一瓶250ml0.9%氯化钠注射液开启拉环后给扎上了,这是科室备药,是护士提前排好的住院病人第二天的输液用药,瓶身上都已贴好了瓶签,上面有病人的姓名和药名等信息,就等着第二天晨会后立即配药做治疗的。后来,患者抢救无效死亡,有患者家属发现患者的液体贴有别的患者名字,上去就嚷嚷护士用错药把人致死了!并根本不听护士解释(抢救时拿的贴好瓶签但未加药的液体),拿着这瓶带有他人瓶签的药瓶为证据,把医院告上法庭,说是护士用错药,把人给治死了,这起医患纠纷,医院最终赔钱了事。
案例二 急诊科,护士从药房取回患者用药,核对无误后,其中一瓶100ml的氯化钠注射液是患者退药,瓶身上贴有用药瓶签,但瓶签贴的较紧,撕不掉,护士就又粘上了一个瓶签,按照医嘱配制加药,端着治疗盘给患者输液。 输液过程中,患者家属过来找到主任,说是护士给患者用错药了,并指着瓶身上的瓶签,说这不是xx的药,护士拿过瓶子,仔细查看,原来,这瓶液体上附有两各输液瓶贴,新瓶签未覆盖住旧瓶签,患者家属看到了原来退药患者的瓶签,认为护士给病人用错了药,由此,护士和护士长跟患者因之好一番解释。 点评 在护理临床一线,像这种因不注意瓶签问题造成护患纠纷的事情常有发生。 贴上输液标签或在注射液原瓶签上写有病人姓名、床号、用药的未开启液体,因种种原因,未给患者用上,或退回到药房,或存放在科室内,成为科室备药。这种情况,这种药物,护理人员知道,但患者家属就未必买账了。贴有别人姓名的瓶签,就清楚明白地呈现在众人面前,直观的会直接造成患者和家属对此起疑,即使医护人员跟患者家属做出解释,说这瓶液体未曾开启,是未用或未加药的,护士并未加错药或拿错药,但是,患者和家属未必就完全相信了你,一瓶你不在意的液体,也许就会让你陷入说不清的嘴皮子“官司”,甚至,成为法庭上的“当堂证物”,把医护人员告到法庭上。 护理工作,就是这样,虽琐碎,却至关重要。因为,我们的护理活动,关乎患者安全,关乎患者生命,不由得我们不细致,不由得我们不认真。 对策 1、尽量不用这种药液 这种药房回收或是科室存放的带瓶签的备用药,临床护士要慎重, 如用,要慎之又慎。 2、认真去除废弃瓶签 在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在接触这种外包装已经标记患者的床号、姓名等信息的液体,在放入备用药物时,一定要去除或覆盖其床号及患者的姓名等信息。以免护理人员在急用时,把带有不同患者信息的液体输入到患者体内,如果被患者或家属发现,会被误以为我们用错了药,甚至引起纠纷导致责任事故。 3、完全覆盖旧签 有的瓶贴是由不粘胶粘上的,很难去除,医护人员遇到这种药液的时候,可以在核对后、使用前,把新瓶签完全覆盖住旧信息,以免患方起疑,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4、特殊对待管理 带旧瓶签的药液毕竟是少数,护理人员可特殊对待,尽量不用或用作他用,与正常使用药品分开放置,以有效规避医患纠纷。 (源自:中华现代护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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